營養配餐員申報條件與鑑定方式
營養配餐員是根據用餐人員的不同特點和要求,運用營養學的基本知識配製適合不同人群合理營養要求的餐飲產品的人員。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營養配餐員申報條件
***一***助理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 高中或中專學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 大專以上學歷,非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2年以上。
3、 大專以上學歷,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1年以上。
4、 中專以上學歷,醫護、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
***二***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 中專以上學歷,醫護、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工作 6 年以上。
2、 大專科以上學歷,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 大專以上學歷,非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5、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非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4年以上。
***三***高階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 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6年以上。
2、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4年以上。
3、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非醫學、營養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工作8年以上。
營養配餐員鑑定方式
分為職業道德、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其中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題型是選擇題,採用題卡作答。專業技能考試題型是綜合應用,採用紙筆作答。考試採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營養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具體考評辦法:
1、按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領取准考證。
3、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5、有一科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報補考。
資格認證
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鑑定,鑑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
助理公共營養師頒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公共營養師頒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高階公共營養師頒發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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