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婚禮為何陋習層出不窮

  導讀:中國人鬧洞房習俗看似簡單,卻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強大的影響力。可謂遍及全國各地,從存在的時間來看,則幾乎貫穿了整個封建社會,直到現代仍然相當的流行。 然而,這一習俗在經歷了上千年的變化洗禮,加上外來文化的衝刺,其意義和宗旨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已經變得庸俗不堪,很多地方,已經演化為了單純的以挑逗和侮辱新婚夫婦為樂趣的惡性事件。不禁讓人反思:悲劇本不應該發生,?

  婚禮上本來是借“鬧”來營造喜慶的氣氛。追溯起來,是由於過去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雙方婚前沒見過面,跟雙方的家人也不認識。為了讓新娘和男方親朋儘快熟悉,所以就有了這些儀式。

  曾發生過新郎被打死事件,引發了眾多網友的熱議。“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作為親戚朋友適當鬧洞房增添氣氛無可厚非,但凡事有個度,過分打鬧、樂極生悲就超越這個度了。”也有專家表示,“這不是惡習,是當地人的素質和愚昧無知造成的。”

  在中國的婚嫁習俗裡,“鬧洞房”的傳統古已有之,其出現伊始即已被斥為“汙風詭俗”。如今演變為以助興為名的集體狂歡,其本質也依然是人的極盡羞辱,以下陋習讓人很無奈:

  1、“聽房”,以驅鬼魅為由,卻行窺淫之實。

  聽房,即在新婚之夜“合法”偷聽新人房事,最早記載於《漢書》上,“新婚之夕,於窗外竊聽新夫婦言語及其動止,以為笑樂。”至今不少地區仍作為一項傳統習俗保留。儘管民間有俗語流傳“人不聽鬼聽”,認為眾人在新人房外竊聽其內動靜,是防止鬼魅入洞房的保護措施,但這種迷信解釋無法掩蓋聽房的窺淫實質。

  2、“鬧房”被冠以調教新婦的名義,意在驅除其少女的嬌羞。

  “鬧洞房”自發源之初,重頭戲便是對新娘極盡刁難猥褻,如在大庭廣眾下逼問其房事,做狎浪舉動,新娘如不答應就會被倒吊、鞭打。這種粗暴羞辱,卻被冠以調教新婦的名義,即意在驅除新娘作為少女的嬌羞,促使她完成角色轉換,適應婆家這一新環境。其背後心理其實是婆家通過貶低新婦人格,宣示對其的私有權。

  3、“弄婿”一項,對新郎百般刁難,毆打為樂,實為原始野蠻習俗。

  古代鬧房即有“弄婿”一項,多見於北方遊牧民族,“婿拜閣日,婦家親賓婦女畢集,各以杖打婿為戲樂”,男子要忍受棒打戲鬧以證明能力,而被杖打至死的情況也有發生。放到今日,這種野蠻習俗的演變形式為女方親友對新郎百般刁難,或在鬧房時對不能滿足要求的新郎做毆打處罰。

  4、強迫新郎新娘做親密接觸,說是促進感情,不過是滿足意淫。

  從前,男女雙方婚前少有接觸機會,便借“鬧洞房”的名義強制讓雙方親密接觸,促進感情。而現在的鬧房節目裡,多得是強迫新郎新娘當眾表演涉性舉動,這種過火行為除令其難堪,以取眾樂之外,根本就是為滿足鬧事者猥瑣的意淫需求。

  5、“三天無大小”,淫詞穢語隨便說,早期是為新人性啟蒙。

  民間有“新婚三天無大小”的說法,即來賓無論輩分,均可逾越禮法,肆意開玩笑,民俗學家稱此來源於早期對新人進行性啟蒙的需求。但是,這種現象出現伊始,即被斥為“宣淫詞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的“汙風詭俗”,如今再以此為由更站不住腳。鬧房時以種種淫詞謔語做調笑,或示範猥褻動作,不過是藉機放縱狂歡,集體耍流氓。

  6、“娶媳婦,鬧公公”,用隱射***來做警戒,淪為鬧劇一場。

  在一些地區,鬧洞房的物件首先是公公,將公公戴高帽,塗成大花臉,扮作“扒灰佬”遊街,甚至強迫其揹著新娘到處走,供人起鬨取笑。如果公公不在世,鬧婚者的目標則轉移至新郎的叔伯,甚至兄弟。充滿諷刺的是,這種隱射***、侮辱人格的鬧劇,目的卻是為告誡新郎父兄不可對新娘有非分之想,以免鬧出醜聞。

  7、騷擾伴娘是偽婚俗,藉機揩油者涉嫌猥褻罪。

  鬧完新娘鬧伴娘,是演變到現代才有的“偽婚俗”。鬧事者興起之至,嫌氣氛不夠,對伴娘也不放過,動手動腳,乃至非禮,使伴娘羞憤難當,甚至造成悲劇。事後,若伴娘訴諸法律,控訴騷擾者的過分舉動,風俗根本不能成其辯護理由,而涉事者將有被以猥褻罪、性騷擾罪等判刑的風險。

  一些習俗傳承至今,已經嚴重變味。專家表示,熱鬧是婚禮的一部分,鬧的前提是禮。現在惡俗過分的東西多,主要是禮俗文化缺失,瞎鬧。

  如何摒棄陋習?

  人類已進入21世紀,文明、道德、和諧已成為生活的主流,新婚"鬧房"也應摒棄放肆的舉動、粗俗的語言,注入與新時代相適應的音符。不時說出幾句幽默的笑話,使"鬧房"成為宣揚高尚婚姻道德的場合。

  山西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院譚克儉認為,其實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隨著社會文明的發展,古代時期婚禮習俗上的那些“陋習”早該被文明化。此事或為民眾敲響警鐘,在日後的婚禮上擯棄這種不文明的行為,理應文明“狂歡”。

  針對一些婚嫁陋俗,中國各地正在開展棄陋習倡新風活動。比如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發出專題倡議書,建議全省居民婚事雅辦,文明迎新娘、文雅鬧洞房。太原團市委開通熱線、微博、微信等渠道,邀請青年“吐槽”婚嫁陋習。太原警方也開始對“午夜婚炮”行為進行嚴查。據瞭解,太原“午夜炮”風俗由來已久。居民認為,結婚前夜23時58分需要燃放鞭炮“討吉利”。每逢婚慶盛時,接近凌晨時當地鞭炮聲此起彼伏,嚴重打擾周邊市民休息。

  在貴州安順,政府對接親途中“砸雞蛋”等不文明婚慶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並要求婚禮當事人在辦理婚姻登記時簽訂承諾書;同時,對不文明的婚慶行為從重處罰,不聽勸導者通過媒體曝光。為倡導“文明婚慶”,全國多地定期舉辦簡單隆重、富有意義的集體婚禮。

  民俗專家認為,婚嫁陋俗當棄,但一些寓意美好,形式感人的傳統婚俗應進一步傳承。比如寓意夫妻恩愛、感恩父母,授予‘家書’等體現‘忠孝誠儉’傳統文化習俗不應丟失。

  但無論中國婚禮習俗如何變化,都不可能完全擺脫傳統。在不斷變化的習俗中依舊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自身意識的覺醒以及正面引導,使婚姻文化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