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股東決議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時間:6月29日
地點:XX公司會議室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於2011年6月6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2次股東會全體味議
會議由XX同志主持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招集取召開程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以<</font>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決定在重慶成立分公司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6月6日
範文二
本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名稱為: ,經營範圍為: ,營業場所為: ,聘用***任命*** 為分公司經理負責人。
全體股東簽字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範文三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 召開了____ 股東會全體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於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 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有效通知。
出席會議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 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一、
二、
蓋章及簽署:
注意事項:
1、《公司法》第38條規定,經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2、《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況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見41條***由副董事長、推舉董事代表、監事會、股東等召集並主持。
3、《公司法》第44條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