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的常見方式有哪些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於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工程索賠往往令人頭疼,工程涉及的人員較多,解決糾紛也就越複雜。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工程索賠的相關法律知識。

  工程索賠的常見方式

  一、因合同檔案引起的索賠

  工程實踐中,合同檔案的範圍較廣,種類繁多,其中最主要的檔案是合同條件、技術規範說明等。一般來說,在索賠案例中,圖紙和規範方面發生的問題較少,關於合同檔案、工程量和價格等方面出現的問題較多。有關合同文件的索賠常見於如下三個方面:


  1、因施工合同檔案的組成問題引起索賠。

  施工合同是在投標後經雙方充分協商、修改確定的,如果修改時雙方已將投標前後承包方與業主或招標委員會的來往函件澄清後寫入合同補遺檔案並簽字確認,就應當做出“合同正式簽字以前的各種來往檔案均不再有效”的宣告。

  如果沒有這個宣告,當來往函件內容與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雙方容易發生爭執而導致索賠。再如,雙方簽字的合同中表明業主已經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標書中某處附有說明的條件,這些說明就可能被視為索賠的依據。

  2、設計圖紙或工作量表中的錯誤引起索賠。

  由於人為原因,招標檔案中的圖紙或工作量表難免會出現錯誤,但如果由於改正這些錯誤而使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承包方有權提出索賠。實踐中,這種錯誤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設計圖紙與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現場條件與設計圖紙要求相差較大;純粹的工作量錯誤。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總價式合同,如果實際工作量與工程量清單有較大出入,影響到整個施工計劃,承包商亦有權獲得補償。

  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賠。主要表現為合同檔案表述不嚴謹甚至前後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遺漏或錯誤。

  二、有關工程施工的索賠

  工程索賠是一種工程意外情形產生的索賠,對其計價、計量、定責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需要時刻重視索賠,在索賠管理中要效益。施工中的常見索賠專案主要有下面幾種型別:

  1、工程檢查及中間驗收引起的索賠。

  業主方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因業主方工程師指令失誤、延誤檢查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增加合同價款的情形,由業主方承擔。

  2、設計變更引起的索賠。

  如施工過程中業主因工程實際需要等非施工方的原因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設計變更通知,並保留書面變更檔案,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工期延誤產生的損失,應由業主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3、其他有關施工的素賠。

  由於建設工程工程量大、投資多、結構複雜、技術和質量要求高、工期長,且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環境有許多不確定性,難以全部概括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承包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索賠。常見的比如由承包商提供施工詳圖***包括計算書***交工程師審批後方能施工,但其審批拖延所造成的延誤,已影響到網路計劃中的關鍵節點,承包商可進行工期索賠、延誤導致的窩工損失以及後來工程師下令追趕進度的“趕工費”等進行索賠。

  三、關於工程價款的索賠

  施工過程中,由於業主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以及經業主方同意的、承包方要求進行的設計變更,會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並可能造成承包方的損失。

  關於工程價款的索賠工作主要涉及價格、貨幣、支付方式及時間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爭執最多、計算較難、最常見的是價格調整方面的索賠,其大致包括擬定新價號、物價上漲的調價款、“損失”索賠計算等三種類型的價格調整。

  四、關於工期的索賠

  工期的索賠包括延長工期和要求償付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內容。因導致其產生的原因不同,這兩種索賠內容並不必然可以同時主張,例如,由於特定惡劣氣候、罷工等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承包方可要求延長工期,但不能要求賠償損失;如有些延誤並不影響關鍵程式施工而得不到延展工期的承諾,但承包方有證據證明延誤造成損失的,就可以獲得損失的補償。

  此外,索賠還有加速施工費用的索賠、特殊風險和人力不可抗拒災害的索賠、工程暫停中止合同的索賠、財務費用補償的索賠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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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工程索賠的依據

  1.招標檔案、 施工合同文字及附件 、補充協議、施工現場的各類籤認記錄,經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書,工程圖紙及技術規範等。

  2.雙方往來的信件及各種會議,會談紀要。

  3.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施工現場的有關檔案***施工記錄 備忘錄 施工月報 施工日誌等***及工程照片。

  4.氣象資料 、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鑑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

  5.國家有關法律法令政策性檔案。

  6.發包人或者工程師籤認的簽證.。

  7.工程核算資料,財務報告,財務憑證等.。

  8.各種驗收報告和技術鑑定。

  9.工程有關的圖片片和錄象。

  10.備忘錄,對工程師或業主的口頭指示和電話應隨時書面記錄,並請給予書面確認。

  11.投標前發包人提供的現場資料和參考資料。

  12.其他,如官方釋出的物價指數,匯率,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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