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離職手續要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不同企業大致相同,相關的細節可能存在一定出入。你想知道嗎?下面,小編來為你介紹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範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係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後人事關係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後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辭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方面,一定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用郵件的方式辭職是不行的,郵件通常沒有證據的作用,且郵件保留在企業的伺服器裡,離職員工不容易提取證明。

  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信,在紙質的辭職信上,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辭職信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

  辭職信給了企業,員工怎麼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用“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了呢?員工這時能做的,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信的時候,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信的回執。

  如果這個不太容易辦到,那隻能用人證,人證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為人證一般是企業的同事,法庭可以認為是利益相關者。

  另一方面,要辦理工作交接。

  按勞動法,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也最好寫一份工作交接清單,用書面的形式,對工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說明,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

  不辦理工作交接,企業可以暫扣工資,直到交接後再發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發。企業還可能會在員工轉檔案,轉社保,開離職證明時,為難員工。雖然扣留檔案與社保不符合勞動法規,可參考:辭職時要考慮的四個法律問題***點選開啟***,但經常有企業這麼做,打官司會導致離職成本的增加。

  辭職時,作為員工把該做的事情做好,與企業保持協商與溝通的態度,大部分企業都會予以合法的對待。對於少數不守法的企業,員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了。

  不辦理離職手續後果

  1、你在公司未領的工資就泡湯了,公司有極大的可能不會給你發。

  2、如果公司給你上了三險一金,那公司也會把你的保險扣下來。如果你的檔案在該公司,那也會被扣下。你如果想要在同一個城市中找工作,那你的新公司就沒法給你上保險,如果這個公司本來就沒有給你上保險,那就無所謂了。

  3、有些比較正規的公司,要你以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才能入職,這個證明你是肯定沒的的了,不過大部分公司還是沒有這道手續的。

  4、失業金的問題:如果是你辭職,就沒有失業金;如果是公司辭你,就有失業金。差別就在於你工作的公司是什麼性質,以及領導的性格了。如果在你的檔案裡填了這麼一條“由於你無故曠工,並且不接受處罰,公司辭退了你”,那麼你以後會很受影響。

  5、不辦離職手續,不能讓單位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有序進行工作任務的相應調整,可能會給單位造成相應的損失。

  所以,如果你想從某公司離職的話,建議你還是提交一份正式的辭職信,讓其簽字同意。如果領導不予理會,可寫一份掛號信寄給他,證明你是辭職走的,以後有什麼麻煩,只要能證明你曾向他辭職過,他就沒有權力扣壓你的這些東西。同時,還應該仔細閱讀你們籤的勞動合同,儘量做到你不違返其中的條款,比如要辭職得提前一個星期提出等等,到時候有勞動糾紛,公司就無話可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