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享有的正當勞動權利有什麼

  “婦女能頂半邊天”,俗話說得好,但是實際生活中女性的權利總是受到世俗眼光的排擠與壓迫,婦女能享有的正當權利有哪些?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關的額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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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婦女享有的正當勞動權利內容

  1、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

  2、婦女的勞動就業權益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的時候,除了哪些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種或者工作崗位意外,均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與女職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在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除國家有特殊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錄用未滿16周所的女性未成年人。

  3、婦女享有女男子平等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實行男女同工同酬。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

  4、婦女在勞動和工作程序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發展權

  在對勞動者和工作人員進行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5、婦女享有勞動安全和健康權

  所有用人單位都應當根據婦女的生理特點,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6、婦女的種植勞動關係權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婦女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7、婦女的退休權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應當執行國家退休制度,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8、婦女在生育方面享有社會保障權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第三款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規定,為了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應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做產前檢查。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按出勤對待,不得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資。

  二、婦女正當勞動權利的法律規定

  1、《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2、《勞動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作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九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3、《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依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