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版權的區別_商標和著作權的不同之處
在平常生活中,常常能聽到註冊商標,維護版權的說法。但是商標和版權和之間的區別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小編來告訴你商標和著作權的不同之處吧。
商標和版權定義上的區別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型別,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
商標作用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保護期限自商標註冊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滿之後,需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續展的費用一標為國家規定費用2000元加一定的代理費用,續展要在規定的續展期內辦理。
商標保護一般由當地工商局配合調查,協商不成是由法院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註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
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儘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版權權利
著作財產權的種類在過去一百年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原先較單純的出版權、演出權,因電影的發明而有公開上映權、因廣播及電視的發明而出現公開播送權,時至今日因應因特網的普及化,公開傳輸權隨之而生,除了這些一個接著一個出現的新型態著作權利,另外一些較傳統的權利也由於人類生活型態的轉變而發生變化。
例如因為國際間的交流日漸頻繁,著作物在各地區以及國際間的散佈權問題獲得重視;著作物所有人以往基於所有權擁有將該物出租的權利,規模有限,對於著作權人的利益影響不大,但由於大型連鎖租書店的出現嚴重影響了著作權人的利益,從而使得著作物的出租權亦須被顧及。
一般來說,著作權人對於著作享有若干項基本權利,其中有一些是專屬權利。他們享有使用、或根據議定的條件許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專屬權。
商標的六大主要特徵
1.商標是用於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並依附於商品或服務。
2.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 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商標的構成是一種藝術創造。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和聲音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誌。
4.商標具有獨佔性。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便於消費者識別。所以,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註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6.商標是商品資訊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的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