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安檢貼標籤侵犯了人身權嗎
高考的特殊性註定其入場檢查需要嚴格謹慎。但高考入場檢查能有多嚴格?高考安檢貼標籤是好是壞?這種做法侵權了嗎?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
據報道,“今年吉林省將實施‘史上最嚴’高考安檢,金屬探測儀一響,即便只是文胸後面有兩排金屬搭扣,也將被拒之門外。”其中,安檢合格後貼上標籤,這一做法引起人們熱議。“無聲入場在輿論上起到了震懾作用,體現了政府力保高考公平性的決心。”但也有人質疑:“感覺我們好像一群動物,檢疫合格可以上市了。學生本來不緊張,這一折騰反倒緊張了。”人們對此,可謂褒貶不一。
為了保障高考的公平性,杜絕作弊行為,通常在考生進入考場前,監考工作人員會對入場學生實行常規檢查,比如是否夾帶與考試相關資料,是否攜帶各種具有傳送或者接受資訊功能的裝置***如手機、對講機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這些檢查措施一般都能夠得到師生理解和配合。
穿普通文胸檢測儀“滴滴”響,不符合高考進入考場要求;手術後體記憶體有金屬物或者帶有金屬牙套,需要醫院開具證明,否則也是違背高考考場規定的,將會被拒之高考大門之外。諸如此類,言之鑿鑿,成為考生不得不接受的規定。
恰逢高考倒計時,在緊張的複習衝刺階段,卻讓考生大費周章地接受考前模擬檢查,還要在檢查合格的衣服上,貼上標籤,這種做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都值得商榷。
【或涉嫌侵犯人身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吉林省實行最嚴高考案件貼標籤行動,或有侵權嫌疑。眾所周知,我國公民依法享有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其中,人格平等、人格尊嚴,都是人格權的應有之義。
這種類似“明碼標價”的標籤,雖然一方面確實可以印證案件過關,但另一方面會涉及到考生的隱私問題,譬如不願意公之於眾的手術而導致體內殘存有金屬,為了考試不得不去醫院開具證明,而這種證明的出具主體需要具有怎樣的資質,怎樣確保證明資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怎樣保護考生不願意吐露的就醫資訊保安,都是值得考慮的問題。考生為了爭取考試資格,不得不剋制隱忍自己的人格尊嚴遭受平白無故的質疑,考生不得不將自己諱莫如深的就醫情況如實坦白,接受高考安檢,會將一切隱私暴露在陽光下,而且要被貼上具有象徵意義的“合格”標籤,這與超市商品買賣似乎沒有什麼區別,著實是對考生人格尊嚴的拷問,也是對部分考生隱私權的窺探。
在此,不得不引人聯想到曾在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的“國貿搜身案”,因超市懷疑顧客偷拿商場商品,而對兩名女性顧客搜包甚至搜身,最終法院判決超市侵犯顧客名譽權,推動了後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商場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卻是對顧客人格尊嚴的極大踐踏。
無論是商場對顧客道德品質的懷疑,還是考規對考生誠信應考的懷疑,都有其存在的根源。強行搜身查包,或者強制安檢貼標籤,都是對人格尊嚴的一種蔑視和侮辱,間接對誠信問題提出質疑。誠信應考,需要在道德教育中,給予積極的引導,讓考生意識到誠信的重要性,真正從內心認同,進而誠信應考,公平競爭,而是靠徇私舞弊,投機取巧來獲勝。這種嚴苛案件並貼標籤行為,實際上對誠信教育的極大不放心,才會採取“非常手段”進行盤剝式的搜查。
試想,如果在進入考場,接受這種“嚴苛”安檢之時,因為錯誤檢查導致考生無緣考場,那麼考生享有的受教育權遭受損害,由誰來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呢?讓考生自認倒黴?這或許是對這個安檢制度本身最大的諷刺吧。
誠信是道德的基本核心,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但誠信問題,能夠通過簡單的道具衡量嗎?安檢的機械真的能夠檢測出誠信的分量嗎?希望人們尊重高考,尊重考生,尊重誠信文化,也尊重人們基本的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