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學習方法培養

  讓孩子取得好的學習成績,那好的學習方法就必不可少了,小學生的學習方法如何培養呢?下面小編整理了關於,供你參考。

  篇一

  一、學會預習,逐步提高自學能力

  成功的預習能激發學生的求知慾望,促使學生自覺地自學書本知識,而預習的效果如何又直接反映了學生對知識的理解程度。在預習的過程中,教師應為學生謀求一條思考探索的道路,也就是設計預習提綱,讓學生按照預習提綱指導學生閱讀書本知識,發現疑難問題,讓學生帶著問題,有準備走進課堂,變學生被動接受為主動參與學習。這樣,不僅能使學生養成良好的預習習慣,而且能培養自學能力。

  二、學會聽課,提高聽課質量

  聽課是學生學習的中心環節,要處理好聽、思、記三者之間的關係。聽課用感官接受知識,由會聽到聽會其間還有一個過程。思是思維活動,要想深刻理解,抓住其實質,還必須經過學的獨立思考,要促使學生養成善思、勤思、深思的良好習慣。記是為聽和思服務,是聽課中重要一環。記筆記要掌握好時機,記重點、記難點、記疑點、記解決問題思路和方法等。

  三、學會複習,鞏固所學知識

  複習是再現課堂情景,抵制或消除遺忘的措施,也是及時消化知識,加深理解,使知識系統化的一種方法。在課後複習要和做習題聯絡在一起,要求學生在做作業前,首先要回憶所學內容,然後再做作業。複習要及時,持之以恆,要在遺忘前複習,使臨時性記憶向較長性記憶轉化。常用的記憶方法有理解記憶法和抄寫記憶法等。複習一定要科學安排時間,有計劃地複習,就產生了一定的效果。

  四、學會檢查,找到知識不足

  在每學過一個單元或經過一定的學習階段後,教師要引導學生對前一段的學習情況作一回顧,從而肯定成績、總結經驗,找出不足之處,尋找改進方法,為進一步學習打好基礎。檢查的方式很多,要注重平時自我檢查,經常找一些練習題定時、定量進行自我測驗

  篇二

  一、在情境中引導學生會觀察

  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十分強調數學與現實生活的聯絡,要求“數學教學必須從學生熟悉的生活情境和感興趣的事情出發,為他們提供觀察和操作的機會。”因此在《年、月、日》一節課的教學中,我選取了學生熟知的、感興趣的和具有時代氣息的四張圖片開國大典圖片、汶川地震圖片,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圖片,六·一兒童節圖片,讓學生觀察圖片說說這些事情發生在什麼時間,使學生初步感受記錄重大或有意義的事件時,用到了年、月、日的知識,切實體會到數學知識就在身邊,感受到數學學習的重要作用。

  二、在觀察中引導學生學會質疑

  “學起于思,思源於疑。”質疑往往是創新的開端,是探究事物發展規律的起點。愛因斯坦曾說過:“提出一個問題往往比解決一個問題更重要。”不會提問就意味著不會創造,因為任何創造知識都是從提出問題開始的。例如:學習《兩位數乘兩位數》的不進位乘法,在引導學生觀察豎式: 總結計算方法的時候,學生提出用第二個因數先乘第一個因數十位上的數不可以嗎?針對這個問題我並沒有直接給出答案,而是順勢引導:“是呀,到底行不行?就讓我們來試一試吧!”於是我讓學生計算這道題,學生剛剛算了一步,就急著舉手說:“不行,不行!因為當個位上兩個因數相乘有進位時,進位就要再加上一步。這樣算不方便。”質疑——解疑,在這一活動中我為學生營造了良好的研究氛圍,保護了學生的好奇心,促進了學生質疑能力的提高。

  三、在自主學習中引導學生學會探究

  《數學課程標準》強調應把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作為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教學中若能將這兩種方法結合運用,必將有利學生探索意識和合作交流能力的培養。在《年月 日》的教學中,我讓學生了解一年有12個月,以及每個月的天數時,首先讓學生根據自學提綱觀察手中的年曆,由於學生對年、月、日有了一定的生活經驗,再加上自己的觀察,很快有了發現。於是我再讓學生以小組為單位,把觀察到的結果記錄下來,學生通過合作很快記錄下了觀察的結果,在集體交流的過程中,學生初步建立了有關年、月、日的較為完整的知識體系。

  四、在活動中引導學生學會應用。

  如在學生認識了有關年、月、日的知識以後,我讓學生親手製作年曆;在學習了《方向和位置》後,讓學生設計“我們的新校園”,學習了長方形《面積計算》後,讓學生計算粉刷教室的總面積。學習了《統計》後,讓學生統計全班同學身高和體重的情況。

  篇三

  1.指明——嘗試

  指明,是教師主動的指點、提示、說明;嘗試,是學生照教師指明的那樣去試著做。

  學習方法的掌握,如同知識的獲得一樣,有一個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不會到會的發展過程。開始,在很大程式上要靠教師在教給知識的過程中,主動明確的指點。諸如怎樣發言答問,怎樣執筆寫字,怎樣拼讀音節,怎樣觀察插圖,怎樣識記字形理解字義,怎樣讀詞讀句,怎樣組詞造句,怎樣說完整的話等等,都需要教師在向學生提出學習要求的同時,——講明學習的方法。不單對初入學無知少法的學生需要事先指明,就是中高年級已經掌握了一些知識和學習方法的學生,在進入較難的學習內容時,也需要事先指明。如運用中心句作段意的方法;連線段意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的方法,在概括文章主要內容,分析作者寫作目的的基礎上歸納中心思想的方法等等,也都要在第一次接觸這些方法時由教師事先指明。

  但只有教者的指明,沒有學生的嘗試和運用也是不行的。只有結合學習實踐,運用指明的學習方法,進行反覆多次的練習,收到預期效果時,才能說掌握了這種學習方法。

  2.示範——摹仿

  示範,是教者用教法為學生的學法做榜樣;摹仿,是學生領悟到精當之處,並運用它學習新的同類的知識。

  小學生掌握學習方法,依據兒童善於摹仿的心理特點,無論是入學初期還是進入中高年級,都需要教師有意的、準確而明晰的給學生作出示範。把理解某類課文所採用的方法、步驟,把弄懂某人、某物、某事所設計的一系列思考問題,把突破某一難點、關鍵引導學生進行分析推理的過程,展現在學生眼前,讓學生從教師教法中得到啟示,領悟教法的精當處,激發摹仿心理,進而用教師示範的方法去學習新的同類的知識,能起到“教法舉一,學法反三”的作用。

  從“示範”到“摹仿”,和從“指明”到“嘗試”不同的是,這是一種無形的指導,是學生心理內部從感知到理解的活動過程,是通過看不見摸不著的思維活動來實現的。

  3.回顧——概括

  回顧,是自我發現,自我體驗,反省自身運用過的學習方法;概括,是在回顧的基礎上,對學習同類知識運用過的學習方法,進行評價、加工,納入學法體系的總體結構。

  學生掌握學習方法,有的由教師指明後嘗試,有的由教師示範後摹仿,有的則既不指明、嘗試,又不示範摹仿,而是由學生自己去探索、創造。即便是教師指明瞭的,示範過的,有時學生還會修改某些部分,創造適合於自身特點的方法。一個學生,知識的基礎,個性的發展,大腦的功能,不盡相同,應當鼓勵學生根據自身的特點,尋求適合自身特點的不同方法。學有規律而無定法。符合學生個性特點的學習方法,往往是學生在實踐中自我探索的。有的學生學習的效果其所以特別好,除勤奮刻苦外,就是他創造了適合自身特點、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創造和發現的學習方法,比教給的學習方法管用得多。不少的學生,確實創造了許多好的學習方法,應當選擇時機,安排時間,引導學生回顧學習過程,反思運用過的學習方法,逐一分析、比較,剔除已經證實無效的學習方法,總結符合學習客觀規律的科學方法,經過整理,使一些具有創造性的正確方法能夠肯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