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的農業補貼制度
美國
1996年起,美國新的農業法案實行,以農業補貼制度代替了糧食儲備制度。政府不再通過糧食儲備拋補去糾正糧食市場扭曲,而是簡單地支付糧食加工商收購價和農民維持農場可持續的價格差。
1995~2002年間,美國提供了1140億美元的農業補貼,年平均142.5億美元。美國農業補貼條款的適用範圍包括:玉米、高粱、大麥、燕麥、水稻、大豆、油料、棉花、奶類、花生、糖類、羊毛和馬海毛、蜂蜜、蘋果、幹豆類等大約20種農作物;重點補貼物件是糧食、棉花、油籽和乳品生產。
日本
特定農產品收入穩定計劃。如果市場價格低於“標準價”***前3年的平均市場價***,農民將享受補貼。補貼物件主要是種植可耕作物、油籽、水果與蔬菜以及從事畜牧業的農民。
差價補貼計劃。如果某些農產品當前的市場價格低於固定的參考價格,生產者可以享受差額補貼。
作物和牲畜補貼保險。政府為這些保險計劃提供40%~55%的保險費,農民則支付剩餘部分的保險費。當作物或牲畜因自然因素髮生意外損失之時,農民可以根據參保條件得到20%~80%的損失賠償。
日本農產品進口關稅率平均為58%,進口關稅率超過100%的農產品高達142種。政府還控制著糧食的進口數量和定價。例如,政府按照國際價格進口小麥,然後以2倍左右的價格轉售給國內麵粉加工廠;同時,以高價收購國產小麥,然後以低於進口小麥的價格轉售給國內麵粉加工廠,以鼓勵他們接受國產小麥。
歐盟
干預採購。是指當市場價格低於最低支援價格之時,政府採購特定的過剩農產品,並將其進行臨時性儲存或者出口。在絕大多數市場條件下,干預價格發揮著市場底線價格的作用。政府幹預性採購的農產品必須符合最低質量要求。
生產和銷售配額。主要應用於糖和牛奶,目的是限制過度生產,並支援生產成本。配額則是通過減少內部供應來幫助支撐價格。
進口保護。目的是維持歐盟產品優先的基本原則,並且防止廉價進口產品損害歐盟的內部價格支援體系。為了確保進口產品不低於內部農產品的價格,歐盟對絕大多數進口農產品都要徵收高額關稅。歐盟農產品進口關稅率平均為30%,進口關稅率超過100%的農產品高達141種。
出口補貼。絕大多數得到價格支援的農產品都可以享受出口補貼,為從內部市場轉移過剩農產品提供資金,從而支撐內部價格。目前,歐盟出口補貼額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中是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