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遭遇就業陷阱

  就業陷阱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人們求職心切而採用的手段,用於騙取求職人員的財物、個人資訊或者低廉甚至免費的人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以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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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由於高校畢業生增多、部分市場需求飽和等因素,不少企業利用大學畢業生求職心切、對現實複雜性認識不足的特點,以高薪誘惑學生,讓學生接受“崗前培訓”,而“培訓費”則是通過信貸公司借款。

  根據多名受訪學生的描述,小編梳理了“求職貸”的就業陷阱。所謂的“求職貸”,是培訓企業與信貸機構合作,由畢業生以個人名義,向信貸機構貸款作為“培訓費”,“培訓費”直接打入企業賬戶,畢業生無需出錢就能接受“培訓”。

  信貸機構將“培訓費”打給企業,這一過程其實是一次貸款過程的產生,信貸機構雖標明瞭利息,但貸款過程中還有高額的“諮詢費”“服務費”等,而這些錢,都由畢業生個人承擔。

  一旦畢業生接受“培訓”,信貸機構放了款,畢業生未就業,就已揹負了貸款。“培訓”完,企業會向一些公司推薦,但如果工作不理想,畢業生拿著低工資,不僅承擔著生活成本,還揹負著巨大的還款壓力。

  一名受訪的畢業生說:“表面上是給我們推薦工作,實際上是通過招聘網站給我們投簡歷,甚至把我們的簡歷改得天花亂墜再亂投出去,結果面試時人家問我們簡歷上那些東西,我們還一問三不知。”

  2015年7月,小君到鄭州會展中心參加了一場大型招聘會,看到鄭州用友雲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正招聘會計,她便投了簡歷。小君說,該公司宣傳單頁上承諾的年薪十分誘人:3年內平均年薪5萬~10萬元,3年至5年平均年薪10萬~20萬元,享受國家各項保險福利待遇。

  經過初試、複試,會計專業畢業的小君順利進入鄭州用友。不過,鄭州用友並沒有馬上跟小君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人員告訴小君,因為她沒有工作經驗,需培訓3個月。培訓結束後,不在本企業上班,而是推薦到客戶企業工作,都是大企業,保證是會計崗,一線城市的月工資可達到4500元以上,在鄭州工作可以達到3500元以上。但條件是要繳納12765元的“培訓費”。

  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這不是一個小數目,小君猶豫了。這時候,鄭州用友為他們提出了一個經濟上的“解決方案”——貸款。

  工作人員表示,考慮到她剛畢業,沒有收入,前4個月的貸款由鄭州用友還,之後每月由本人定期償還。

  “將來能拿到高薪,即便每個月還點錢也無所謂。”考慮到實訓期滿後月薪能達到3500元以上,小君猶豫最終還是同意了。隨後,她與鄭州用友簽訂了會計培訓就業協議,並與該企業介紹的信貸公司簽訂了借款協議,共貸款12765元。

  小君說,當時她所在的會計班有七八個人都貸了款。但沒過多久,他們就後悔了。簽字貸款後,錢從未打進他們的賬戶,公司此舉也很可疑。但剛出校門的他們,覺得找到一份專業對口的工作不易,所以慢慢放低了戒心。在貸款手續辦完後,他們陸續進行“培訓”。兩個多月後,鄭州用友開始為他們推薦企業,參加面試。

  小君提供的借款協議顯示,借款年利率為7.68%,借款分兩階段償還,第一階段9個月,第二階段15個月,前9個月每月還款210.62元,後15個月每月還款855.25元。

  小君說,這筆貸款並未打入他們的個人賬戶,而是直接打入一家名為鄭州中唐軟體科技有限公司的賬戶。“信貸公司直接過去辦的,簽了一堆材料,我們都沒來得及仔細看條款。”小君說,不僅沒見到錢,到還款時,她發現需要還的錢更多了。

  小君的還款時間表顯示,還款期限為24個月,時間從2015年7月到2017年7月,前9個月每月還255.3元,後15個月每月還899.93元,其中,她需要承擔後20個月的還款。如此計算下來,24個月共需還款15796.65元,年利率超過23.7%。

  仔細閱讀條款後,小君發現,原來,除了需償還本金和利息外,她還得向信貸公司支付428.88元的諮詢費和643.44元的服務費,而這兩筆錢也分24個月支付。

  和小君一起參加培訓的兩名同學也有類似遭遇。

  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發現,鄭州用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並沒有培訓專案。

  那麼,小君的借款直接打入的鄭州中唐軟體科技有限公司,跟鄭州用友又是什麼關係呢?該公司在網路上宣傳稱,“鄭州中唐軟體科技有限公司是用友教育河南地區唯一授權和合作的機構,主要為河南高校大學生提供高階人才培養服務,讓大家早日走上金領職業,早日實現自己的夢想。”

  對此,鄭州用友一位魏姓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讓學員採取貸款的形式,也是考慮到學生剛畢業,經濟能力差。小君以及其他學員所貸的錢,已由信貸公司轉給鄭州用友,現在學員每個月定期還的錢是打給信貸公司的。

  至於承諾的高薪為何達不到?鄭州用友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個是往年的水平,難免出現意外。”被問到為何不只小君一人面臨這種情況,且協議中明確提到“二線城市轉正後3年內平均年薪5萬~8萬元”時,工作人員則說:“鄭州是三線城市,企業做廣告,多少都會誇大一點。”

  小君在無奈之下,向媒體求助,並向工商部門投訴。很快,小君接到鄭州用友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答應給小君1.5萬元的賠償,條件是讓小君對外說自己一個月底薪3000元,不得再接受媒體採訪。

  “本想通過我的經歷,讓剛畢業的大學生少上些當,這滋味太難受了。但因為這件事,早已把家裡鬧得雞犬不寧,我只想盡快解決,從煩惱中脫出身來。”最終,小君和家裡商量後,接受了對方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