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登控告赫爾斯案

  引言:詹姆斯二世覺得他可以利用他的赦免權在實際工作中推行天主教。與此同時,他還建立了一個宗教委員會,其性質類似在1641年經過“長期議會”的鬥爭被廢除了的特權高等法庭,其職能是防止英國國教徒反對天主教的佈道行為。

  

  詹姆斯二世***1430年10月16日-1460年8月3日***,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國王。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之子。

  ***1430年10月16日-1460年8月3日***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國王。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之子。

  週歲生日前,詹姆斯二世的孖生大哥羅斯西公爵亞歷山大已死。詹姆斯順理成章成為蘇格蘭王儲及羅斯西公爵。1437年2月21日,父親詹姆斯一世被行刺身亡,當時只有六歲的詹姆斯繼承王位。


詹姆斯二世

  1449年,十九歲的詹姆斯二世迎娶了只有十五歲的瑪麗。瑪麗為他生了七位子女,六名長大成人。他們的婚姻使蘇格蘭與瑪麗王后的孃家法蘭德斯關係大為改善。詹姆斯二世有強而有力的政治手腕,他與蘇格蘭的領主們關係良好。在位期間,注重學術發展,當時成立了格拉斯哥大學。他有著父親詹姆斯一世的不倦的魄力。可惜的是,親手殺死道拉格斯侯爵,成為他在位期間的汙點。

  他於1452年創立蘇格蘭騎士團。

  高登控告赫爾斯案

  1686年6月,羅馬天主教徒赫爾斯的僕人高登向高等法庭控告赫爾斯未按照“宣誓條例”進行宣誓就擔任了軍隊的軍官。高等法庭審理此案時,在12個法官中,有11人認為國王有權對個別信奉天主教的人實行“赦免”,使其可以不遵守“宣誓條例”的規定在民政或軍事部門擔任職務。理由是:“第一,英國國王是英國的最高統治者;第二,英國的法律就是英國國王的法律;第三,英國國王有權在特定的環境下,由於特定的理由而暫緩實行刑事法。”只有1名法官表示反對。這個案例,使詹姆斯二世覺得他可以利用他的赦免權在實際工作中推行天主教。與此同時,他還建立了一個宗教委員會,其性質類似在1641年經過“長期議會”的鬥爭被廢除了的特權高等法庭,其職能是防止英國國教徒反對天主教的佈道行為。

  以後,詹姆斯二世又花了很多的精力和金錢去爭取人們皈依天主教,除了大肆宣傳活動外,還採取個別談話***所謂“密室策略”***的辦法,但收效不大。直到1688年,在治安法官中,天主教徒只佔1/4左右。重要的政治領導人中,只有1人即桑德蘭皈依了天主教。

  詹姆斯二世同倫敦主教的衝突

  在詹姆斯二世推行天主教的過程中,他同倫敦主教的衝突使他受到很大的挫折。天主教教徒在詹姆斯二世的保護下,勢力日甚一日。他們公開建立組織,傳播天主教教義。1686年3月,詹姆斯二世又釋出指示,要求佈道者根據教義問答手冊中所規定的內容傳教,而不應傳播反對天主教的論述。但倫敦副主教約翰·夏普卻不遵守這個指示,詹姆斯二世即命令倫敦主教康普敦暫停夏普的佈道權,但康普敦拒絕照辦。詹姆斯二世就在1686年9月停止了康普敦的職務。康普敦以前曾在樞密會議任職,後被詹姆斯二世逐出樞密會議,後來又被停止了主教職務。然而康普敦堅決不向詹姆斯二世屈服,使詹姆斯二世的威信受到很大影響。

  在接連碰壁之後,詹姆斯二世企圖取得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的支援,以共同反對英國國教中那些堅持不寬容政策的人。1686年,他頒佈了一些有利於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的決定,但並未收到顯著的效果。接著他又派遣威廉·賓恩***即美洲賓夕法尼亞的開拓者***到荷蘭去會見奧蘭治的威廉和瑪麗,要求兩人支援他在英國執行取消“宣誓條例”和“市鎮社團法”的政策,但上述兩人見詹姆斯二世在英國聲名狼藉,不願與他合作。

  詹姆斯二世雖然遭到一連串挫折,仍剛愎自用,不肯改弦更張,反而轉過頭來將兩個英國國教大臣克拉蘭敦伯爵和曼徹斯特伯爵免職,並企圖任命一個天主教徒擔任牛津馬格達侖學院的院長。當羅馬天主教教皇計劃派遣使節訪問英國時,詹姆斯二世命薩默塞特公爵主持歡迎儀式,但後者拒絕。詹姆斯二世一意孤行地推行天主教的行為,已引起了英國許多人士的公開反對。關於詹姆斯二世的任性和固執,據說查理二世生前曾講過這樣的話:“你們將會看到,當我的兄弟作了國王之後,他將由於他的宗教狂熱而丟掉他的王國,並將由於他的不加檢點的放肆行為而喪魂落魄。”果然,詹姆斯二世不通情理的蠻橫行為導致了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