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資金解讀
關於創新創業資金來源,如何處理,如何盈利很多創業者都希望瞭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文章。
肖鋼:必須解決創新創業企業的資金來源問題
科技創新始於技術、成於資本,這是近幾十年全球科技創新一個突出的特徵。隨著新技術革命的不斷推進,人才技術和資本的結合更加緊密,科技創新的步伐更快,涉及領域更廣。以前以大型企業主導科技創新的格局顯著改變,中小型企業科技創新創業的優勢日益凸顯。科技型企業成長、壯大的週期也比過去大為縮短,不斷地為各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
科技創新創業的風險特徵不同於成熟型產業經濟行為,必須高度依賴資本,因為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銀行貸款往往是不現實的。因此,加快健全適應創新創業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供全面系統的投融資服務就顯得至關重要。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分離是創新創業的主要推動力。大家都知道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是構成現實生產要素的資本,也就是說,這些資本已經被投入到企業併發揮作用。靠這些資本推動創新基本上不可行。而貨幣資本作為虛擬資本是每個企業創新發展的推動力和持續動力。股票和債券作為最具代表性的虛擬資本,將單一的企業產權分割成若干等額的所有權,將未來的收入變現到今天來用,將別人的資產當成自己的資產來使用。這就為企業管理注入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內容,擴大了現實資源的內容,實現了資源跨時間和空間限制的配置和流動。這就為創新、創業提供了條件。
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創新能力固然要看有多少專利數量,帶來多少新的商業模式,以及是否形成創新的文化,等等。但更關鍵的要看是否有靈活、高效的資本市場機制。主要表現在什麼地方呢?風險資本投資的數額怎麼樣,併購重組的數額怎麼樣,發行上市的數量和金額有多少,以及由這些帶來的經濟增量是多少,企業增量是多少,就業的增量是多少。不久前,我一份資料,上海專利的數量不少,高於矽谷。當然矽谷不是一個行政區劃,是幾十個鎮形成的一片經濟體。但是這些專利能夠轉化為經濟增量、企業增量和就業增量到底有多少?我覺得是可以再分析和研究的。
只有形成比較完備的資本投資機制以及相配套的中介服務體系,才有可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轉化,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進而增強整個經濟的活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研究表明,接受風險資本支援的企業往往在取得技術突破、開放新產品和創造工作機會方面要高於其他的企業。科技創新當然需要領先的技術,但是實踐證明,核心競爭力並不在於是不是擁有這個先進的技術,而在於要擁有一流的創新人才,用最快的速度把技術轉變為市場商品的能力。這裡所說的人才包括創新型的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和配套服務人才,要充分發揮人才的作用,就必須建立將知識合法轉化為財富的機制,實現創新人才的知識資本化和智慧財產權股份的期權化。各種形式的企業管理成股權激勵機制和員工持股計劃,促進了人力資本的轉化,實現了個人貢獻與企業發展的利益共享。可見,科技創新不僅帶動創業,促進就業,而且能形成創富的效應。只有讓創新、創業、創富的機制有機對接,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落實創新驅動的戰略。
在創新創業的早期階段,企業面臨的不確定性最高,死亡率也最高,有人稱之為“死亡之谷”。這使得大量社會資本不願意投資,成為投資的市場失靈時期。但這些企業和個人早期的構思階段、開發階段、初創階段成為日後新興產業或商業模式不可或缺的基礎和條件。因此,必須解決創新創業企業“最先一公里”的資金來源問題。這和我們政府著重解決最後一公里的行政改革不一樣。創新創業企業早期往往是輕資產型,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天使資金、創投資金等風投的發展可以彌補銀行融資的侷限性,這些投資往往創造了很多新型的就業機會。據美國風險投資行業的研究,現在就業75%的增量來源於風險資金投資的企業。
創新創業是長期以市場為導向的歷史程序,不可急功近利,更不可一蹴而就。但鼓勵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也並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在這方面政府起著關鍵作用。政府行政的創新直接關係到創新創業機制的形成,關係到營造支援創新經濟的商業環境,以及創新文化的形成。我國長期以來在經濟發展中重有形資產、輕無形資產;重資源開發、輕技術發展;重實體經濟、輕虛擬經濟。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基本上是針對成熟型產業經濟行為的,對中小企業發展和創新創業的企業雖然出臺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但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還比較薄弱,亟待加快培育,形成人才、技術、資本有機結合、良性互動的機制和環境。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揮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作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首先是建立和改革創業板制度,放寬上市准入門檻,擴大行業覆蓋面。目前,在創業板近500家上市公司當中,高新技術企業已經佔到了90%。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也就是新三板立足於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企業,截至到5月底掛牌公司達到2487家,覆蓋了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新技術企業佔比達到77%。同時,社會資本對創新創業企業支援前移,有私募股權參股的掛牌公司佔比達到50%。大力培育私募市場,支援私募資金規範發展,進一步壯大服務創新創業的民間資本力量。截至到今年5月底,已經登記的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達到了6903家,認繳資金規模達到22100億元。
但是要看到,我國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創業能力有所不足,市場體系不健全,包容度和覆蓋面不夠,與我國有1500萬家中小微企業的規模並不匹配。風險投資體系不健全,天使投資、風險投資不足,創新創業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依然突出。加上法治建設、誠信環境和股權文化等因素也制約了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企業的作用發揮。
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動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和業務創新,服務和完善市場功能體系,有效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建立廣覆蓋、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嚴監管的多層次股權市場,進一步壯大主機板、中小企業板市場,推進交易所市場內部分成。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戰略新興板,與創業板錯位發展。新三板作為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要充分發揮其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制度優勢,場內業務與場外業務發展並重,公募與私募並舉,健全小額、便捷、靈活、多元的投融資機制。全面增強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企業的能力。
要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使其投融資對接平臺、政府扶持資金運用平臺。要建立工商登記部門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登記制度,支援股權質押。研究設立專門服務於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小微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為創新創業開闢新的股權融資渠道。進一步推動私募市場發展壯大,增強創新創業資本的有效供給,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擴大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吸引更多民間資本流向科技創新領域。謝謝大家!
創新創業的錢從哪裡來?
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即“眾創空間”,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一個悠遠的年代,一面曾讓國人熱血澎湃的旗幟——紅旗渠。
上世紀60年代,林縣人民懷著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苦幹十年,在太行山懸崖峭壁上鑿出了綿延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使林縣告別了嚴重乾旱的痛苦,譜寫了中國水利建設史上的壯麗篇章,孕育了“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紅旗渠精神。4月5日,紅旗渠正好迎來了她的50歲生日,歷久彌新的紅旗渠精神,是否也能重新喚起人們對創業創新的思考?
DUANG,當鏡頭切回到二十一世紀的當下,我們發現,眾多的創業創新者,正站在資金的“高地”仰天追問:敢問“錢”在何方?缺乏啟動資金是他們繞不過的“坎”。沒有可抵押的資產,找不到合適的擔保人,甚至在傳統金融中介屬於沒有任何信用記錄的“空白戶”,他們在融資領域是“響噹噹”的弱勢群體!
資金如流水。資金的逐利避險本性註定了它流動的方向。如果沒有其他機制的干預,順著傳統金融服務理念、機制和模式鑄成的渠道,資金之流斷難流向他們。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恰似上世紀60年代林縣人面臨的難題。
能否再續“紅旗渠”的精神,在各種體制、機制的壁壘中間鑿出一條引導資金通向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者的“紅旗渠”?這顯然是一個龐大而艱鉅的工程。要使資金流向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者的“高地”,筆者以為,至少須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要修建引導資金由“窪地”流向“高地”的“引水渠”。
政府要做的事情,首先是“渠道”走向的把握,即對創業創新方向的引導。要明確支援鼓勵的方向,不是所有的創業創新都要支援。對那些與產業轉型升級背離的低端、低效、簡單複製的所謂創業創新,不宜支援;對那些不節能、不環保的創業創新活動,不僅不應支援,而且要限制。
要給出負面清單,引導資金由“低效和無效企業”流向“有效和高效”企業。其次是搞好創業創新的基礎設施建設。即通過完善“三張清單”,簡政放權,提高效率,留出創新空間;通過完善社會徵信體系,優化信用環境,為創業創新者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這是修建“渠道”的基礎。
對金融部門,主要是傳統銀行業而言,就是要打造引導資金流向“眾創空間”的“引水渠”,即實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這就需要銀行機構走出“唯抵押擔保”的藩籬,再造信貸流程,創新信貸方式,構築一條針對創業創新者特點的信貸資金輸送渠道,實行差別化授信管理。關鍵是通過機制創新,依託完善的徵信體系來破解資訊不對稱難題,通過批量化營銷以降低成本,實現銀行商業模式與“眾創空間”高風險、高收益模式的對接。
其二,要形成資金流順“渠”而上的壓力或推動力。
政府無疑要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融資領域弱勢群體的存在顯然是“市場失靈”的體現,需要政府伸出“有形之手”。這是政府公共服務應有之內容。更何況,本屆政府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定義為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引擎,就應有相應的制度和政策來支撐,可不能做“甩手掌櫃”。除了對創業創新者直接的扶持外,還要調動金融機構服務“眾創空間”的能動性和內在動力,這或許更為重要。
理性地看,面對缺乏資信、缺乏抵押擔保和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這類客戶,一貫視“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為核心利益的銀行,憑什麼要貸款?憑什麼要放著好的客戶、相對安全的客戶不做?必須明白的是,銀行作為市場主體,其行為決策首先服從的是其核心利益。要激發銀行支援創業創新者的動力,絕非空泛的口號和宣傳教化可以擔當,而是需要拿出實實在在的激勵政策和措施。
政府層面,除了傳統的風險補償機制、印花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外,還需要針對創業創新的要求,在相關制度方面進行創新,比如突破現有法規不允許銀行持股企業的約束,探索銀行分享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創業創新成果的有效途徑,建立銀行信貸產出與科技型企業高回報的利益平衡機制。
監管層面,就是要通過差異化監管來激發銀行機構支援企業創業創新的動力。以差異化監管政策為銀行差異化金融服務創造條件,打消後顧之憂。通過監管制度創新,推動商業銀行由被動、半被動服務向積極主動服務轉變。如實施差異化的市場準入,因勢利導,引導銀行機構將服務“眾創空間”納入發展戰略,從而形成對創業創新的持續推動機制。
必須面對的是,無論是修“渠道”還是施“推力”,在現有的體制機制、金融格局和社會信用狀況下,特別是在商業銀行不合理的績效考核、風險問責機制下,要將資金由“窪地”引向“眾創空間”、小微企業,仍將是“路漫漫其修遠兮”,而創新頂層設計是關鍵所在。
當然,創業創新的成功與否,內因還在於創業者本身。“眾創空間”的人們不應一味站在資金的“高地”等風來,還要主動走下來,到“窪地”找水喝。當下,風生水起的網際網路金融不失為一條可取的融資渠道。
藉助雲端計算、大資料,網際網路金融某種程度上能大大降低融資的交易成本,有效分散風險,更直接、高效地對接創業創新者的融資需求。雖然這一渠道的覆蓋力還很有限,而且也存在許多問題,但其在支援創業創新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
當務之急是規範。要儘快明確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管規制,這是促進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目前,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設計仍在醞釀之中,“靴子”何時落地,市場正翹首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