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版如何上市
對於在創業版上市公司,應該達到哪些要求,資金要準備多少,這些都是需要提前考察清楚的。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的相關文章,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啟發。
:創業板上市全程指引
一.創業板
上市條件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
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企業要求
***一***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階
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
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淨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淨利潤主要來自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上市程式
上市程式編輯在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式:
第一步,對企業改制並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
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檔案,設定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一環節。
第二步,對企業進行盡職
調查與輔導。
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
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準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檔案。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
第三步,製作申請檔案並申報。
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檔案,保薦機構進行核心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檔案。
第四步,對申請檔案稽核。
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檔案後,對申請檔案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稽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稽核意見進行回覆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前,進行申請檔案預披露,最後提交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
第五步,路演、詢價與定價。
發行申請經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摘要及發行公告等資訊,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第六步,發行與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二、創業板上市流程:八步走第一步:為企業重組提供顧問諮詢服務
調整企業業務結構,讓企業結構簡單清晰化;對企業的資產進行組合,吸引投資者;制定和落實認股權方案,使股東及公司管理層的利益得到保護。
第二步:考察上市企業的素質
以上市規則考察企業素質是必須的,但企業市場要求,並不一定會被市場所接受,所以找到既符合上市規則的最低要求,又能為市場所接受,這對投資銀行是一個挑戰,這也是投資銀行家們慧眼獨具的地方。
第三步:領導及協調中介機構進行上市準備工作
幫助擬上市公司選擇中介機構,制定上市工作時間表,主持中介機構工作會議及協調工作進度;對擬上市公司進行組織、業務、財務及法律盡職調查,組織編寫招股書及準備上市申請檔案;與香港聯交所聯絡並組織回答其問題,協助上市公司取得各種必要的批准及豁免。
第四步:為擬上市公司定位
創業板擬上市公司定位工作是發現公司獨特的投資故事,總結出一些賣點,確定其投資者類別是機構投資者還是散戶,並以此確定銷售策略。
第五步:為公司估值和定價
根據市盈率的方法、現金流量的折現、淨資產值的折讓或溢價,還有相類似的上市公司的股價標準,等等。
第六步:進行市場推廣及營造市場氣氛
制定市場推廣計劃、製作市場推廣資料、發表公司研究報告等等。
第七步:掌握髮行、上市時機
創業板上市選擇的上市時間在中國國內也許還不重要,但在海外來說對這個時機的判斷是考驗每個投資銀行實力的重要指標,經常有投資銀行手上抓著一大堆股票發不出去,這會加大各方的成本。
第八步:啟動全球銷售網路及進行配售和公開招股
企業在創業板上市還需要通過組織承銷團,安排擬上市公司進行全球路演推介、接受定單、配售及公開招股、股票分配、股票上市交易等環節。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淨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發行人註冊資本、經營業務
***一***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三***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淨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淨利潤主要來自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發行人納稅、股權、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二***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三***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五***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六***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
***八***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十***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瞭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五***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專案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儲存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