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依據
現金日記賬是用來逐日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情況的序時登記簿,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憑證和從銀行提現的銀付憑證逐筆進行登記。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簡單地說,就是根據你所填制的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記賬憑證所登記的。
逐筆是指根據經濟業務的發生一筆一筆登記,不是彙總。比如說:第一筆業務
借:銀行存款 500
貸:現金 500
這時,就根據這張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與“銀行存款”日記賬500元;
第***業務: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應收賬款 5000
這時,根據此張憑證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增加5000元。
以後的業務以此類推,一張一張登記。
逐筆是和彙總相對立的,彙總是指將發生額的總數直接登記在賬上,如:以上業務“銀行存款”借方總額為5500元、“現金”貸方為500元。
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保管期限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期限是25年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預算單位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1、需要永久儲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燬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燬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資料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字、 基礎資料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檔案;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有: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稅收日記賬***總賬***和稅收票證分類出納賬。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移交清冊;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繳退庫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有: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財政總預算保管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稅收年報、國家金庫年報、基本建設撥貨款年報;稅收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管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級行上報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報表及附件、說明***;聯行往來清單及查詢查復書; 密押代號表使用保管登記簿; 存、貸款單位餘額對賬回單;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卡片;客戶申請辦理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資料、協議;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會計檔案。
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區別
現金日記賬的賬實核對是通過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查對的,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實核對無法進行存款的實地盤點查對,它要通過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所以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核對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互相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二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互相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三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互相核對,做到賬實相符。
前兩個方面的核對,相對簡單。下面著重介紹企業與銀行之間的“賬單核對”.
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是銀行對本企業在銀行的存款進行序時核算的賬簿記錄的複製件,所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核對,實際上是與銀行進行賬簿記錄的核對。
理論上講,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餘額都應該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們是對同一賬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我們會發現雙方的賬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有“未達賬項”;二是雙方賬目可能發生記錄錯誤。
無論是“未達賬項”,還是雙方賬目記錄有誤,都要通過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逐筆“鉤對”才能發現。
具體作法是:企業把“銀行存款日記賬”中的借方和貸方的每筆記錄分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中的貸方和借方的每筆記錄從憑證種類、編號、摘要內容、記賬方向和金額等方面進行逐筆核對。經核對相符時,分別在各自有關數額旁邊劃“√”以作標記。在雙方賬單中沒有劃“√”標記的,不是“未達賬項”就是雙方賬目記錄的錯誤。
對於已查出的錯賬、漏賬,有過錯的一方應及時加以更正。但是,為了對賬方便,銀行記錄錯誤可暫由企業出納在“銀行存款對賬單”中作假設性更正,事後再與銀行聯絡,由銀行更正其賬目;對於“未達賬項”,則應編制餘額調節表加以調節,以便切實查清雙方賬目是否相符,查明企業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要注意,只是通過編制餘額調節表來調整餘額數字,達到查清賬目的目的,並不是按照查對到的情況直接記賬,賬簿記錄要依據日後憑證到達後處理。
未達賬項是指銀行收、付款結算憑證在企業和開戶銀行之間傳遞時,由於收到憑證的時間不同而發生的有些憑證一方已經入賬,而另一方尚未入賬,從而造成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與銀行對賬單記錄不符現象的某些賬款。未達賬項是銀行存款收付結算業務中的正常現象,主要有以下4種情況:
一是銀行已經收款入賬,而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賬的款項,如,委託銀行收款等。
二是銀行已經付款入賬,而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因而末付款入賬的款項,如,借款利息的扣付、託收無承付等。
三是企業已經收款入賬,而銀行尚未辦理完轉賬手續因而未收款入賬的款項,如,收到外單位的轉賬支票等。
四是企業已經付款入賬,而銀行尚未辦理完轉賬手續因而未付款入賬的款項,如,企業已開出支票而持票人尚未向銀行提現或轉賬等。
出現第一和第四種情況時,會使開戶單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小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出現第二種和第三種情況時,會使開戶單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大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無論出現哪種情況,都會使開戶單位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存款餘額不一致,很容易開出空頭支票,對此,必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