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平均工資怎麼算合理
職工平均工資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表明一定時期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主要指標。那麼員工的平均工資要怎麼算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員工平均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員工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平均工資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表明一定時期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主要指標。
計算公式為: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解釋:平均工資是單位工資總額除以年內***季度內***平均職工人數得出的。
根據現行統計制度,工資總額是本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並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
員工平均工資的衡量標準
在工資問題上,老百姓越來越強烈地感覺到,“平均”二字。從純理論的角度考慮,用“平均數”來表達居民財富水平的變化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但是,如果與現實生活相聯絡,與社會現狀相結合,那麼,“平均數”很有可能難以客觀反映社會現狀、反映群眾的真實生活水平。
在一個社會貧富差距較大的國度裡,衡量這個國家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財富增長快慢的立足點,應放在社會的“工資短板”方面,即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會貧困線以下兩個層面。
首先,要看這兩個層面人群的變化。分析一下,這兩個層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著社會貧富差距在進一步拉大,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現象在進一步擴大,社會矛盾也有可能在進一步積累,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控制這種現象的惡化。如果減少了,說明現狀在得到改善,可以繼續按照這樣的目標發展。
第二,這兩個層面群眾收入的增減變化。在“平均數”之外,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線以下的人群收入增長了多少?在貧困線以下的人群收入又增長了多少?如果這兩個層面人群的收入增長水平低於或遠低於社會平均水平,那麼,說明社會貧富差距在繼續加大,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沒有效果或效果有限,必須調整政策策略。
第三,這兩個層面的變化趨勢。一方面,看這兩個層面人群的變化趨勢,是在向著多的方面發展還是向著少的方面的發展;另一方面,看這兩個層面收入的變化趨勢,是在持續增長、增長幅度超過社會平均水平,還是其他現象。通過對趨勢的分析、瞭解和掌握,繼而作出科學的判斷與決策。當然,分析社會的“工資短板”,也可以從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差異等多個方面入手,但是,從收入人群入手可能是最現實、最迫切、最必要的。只有將這一短板的問題解決好,提高公民財政性收入的目標才不至於變成一句空話。
我們說,如果在社會財富嚴重缺乏、老百姓普遍貧窮的情況下,用“平均數”來反映社會財富的增加、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都有較強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但是,當社會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情況下,如果再用“平均數”這個概念,就很難反映社會的真實情況了。這裡的“平均”,更多的可能是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的標誌,而非社會收入水平提高的表現。
員工平均工資的主要問題
機關工作人員在過去的一年時間裡得到的實惠是最高的,反應的是過去的下海潮何以變為今天的進機關潮。
由此帶來的各種負面效應,在全球金融危機陰影揮之不去,失業問題日益突出敏感的今天,旱澇保收的機關工作更讓全社會為之眼熱、心動,實在不是一件能讓人高興起來的事情。機關平均工資最高的負效應顯而易見,應當引起警惕。
員工工資的分配原則
工資分配原則,是由立法確認的貫穿於整個工資制度的基本準則,是實現工資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組成部分。
中國工資分配原則的確定,必須符合兩項基本要求:
運用工資這一物質利益槓桿,在全社會構建一種促使勞動者向社會多做貢獻的激勵機制,最終促進經濟的發展;
合理協調各種利益關係,使工資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會現象,以實現促進社會進步的目的。
按勞分配
該項原則存在的客觀基礎包括: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中國工資立法,確認用人單位享有完全的工資分配自主權;
在中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原則是工資分配的核心原則,中國勞動法的基本工資制度,就是依據這一原則建立的;
在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制度中,國家有責任保證勞動者獲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勞動者實現物質幫助權;
由於中國多種經濟成份和多種經濟形式的存在,必然有與之相適應的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形式。
巨集觀調控
工資分配的巨集觀調控原則,以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並通過下述途徑貫徹實施:
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增強工資的收入透明度,並使工資增長水平不超過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增長水平;
實行工資總量巨集觀調控,使消費基金的增長與生產基金的增長相協調;消費與生產比例關係趨於合理;
通過工資分配立法,保障勞動者獲得基本生活需要;
通過行政手段,干預分配和再分配過程;
建立與工資分配相關的其他制度,克服按勞分配和用人單位行使工資自主權中可能產生的不合理、不公平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