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退休工資怎樣算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繼續延用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制度設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武漢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武漢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
武漢市提前退休的政策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檔案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1985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出《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將提前退休工種改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送勞動人事部備案。1993年,原勞動部下發《關於加強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120號***,規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停止審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種。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該《通知》還規定,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後予以公佈,公佈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
武漢市退休的年齡依據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