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的工資計算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繼續延用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制度設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你們喜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退休工人工資的計算標準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3、2011年底前男性年滿65週歲、女性年滿60週歲的人員,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男性年滿65週歲不滿70週歲***1942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女性年滿60週歲不滿70週歲***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1937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1932年1月1日~193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滿80週歲及以上***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2011年12月底前男性年滿65週歲***194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滿60週歲***195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後,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超過1500元。
三、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指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的起義船員證書者***,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退休工人的退休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