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長虹的產假工資怎麼算
產假有多少天?這是很多人都關心的內容。國家出臺了有關產假的規定,但是每個省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在國家的範圍內制定相應的政策。?以下是小編的具體介紹,歡迎閱讀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1日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產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
即2016年法定產假最少也有98天。
此外,根據《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1月29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頒佈***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屬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增加產假。”
另外,第七條同時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另外,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1980年2月2日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三十五條規定:“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同時,第三十七條還規定,屬獨生子女的享受優待獎勵補助,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
即廣東省2016最新法定產假最長可達178天。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並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