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日記賬填寫
利用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編制的簡便方法,適合小企業在手工記賬的條件下應用。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日期"欄中填入的應為據以登記賬簿的會計憑證上的日期,現金日記賬一般依據記賬憑證登記,因此,此處日期為編制該記賬憑證的日期。不能填寫原始憑證上記載的發生或完成該經濟業務的日期,也不是實際登記該賬簿的日期。
2.憑證編號
"憑證字號"欄中應填入據以登賬的會計憑證型別及編號。如,企業採用通用憑證格式,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記×號";企業採用專用憑證格式,根據現金收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收×號"。
3.摘要
"摘要"欄簡要說明入賬的經濟業務的內容,力求簡明扼要。
4.對應科目
"對應科目"欄應填入會計分錄中"庫存現金"科目的對應科目,用以反映庫存現金增減變化的來龍去脈。在填寫對應科目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對應科目只填總賬科目,不需填明細科目;
第二,當對應科目有多個時,應填入主要對應科目,如銷售產品收到現金,則"庫存現金"的對應科目有"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費",此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主營業務收入",在借方金額欄中填入取得的現金總額,而不能將一筆現金增加業務拆分成兩個對應科目金額填入兩行;
第三,當對應科目有多個且不能從科目上劃分出主次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其中金額較大的科目,並在其後加上"等"字。如用現金800元購買零星辦公用品,其中300元由車間負擔,500元由行政管理部門負擔,則在現金日記賬"對應科目"欄中填入"管理費用等",在貸方金額欄中填入支付的現金總額800元。
5.借方、貸方
"借方金額"欄、"貸方金額"欄應根據相關憑證中記錄的"庫存現金"科目的借貸方向及金額記入。
6.餘額
"餘額"欄應根據"本行餘額=上行餘額+本行借方-本行貸方"公式計算填入。
正常情況下庫存現金不允許出現貸方餘額,因此,現金日記賬餘額欄前未印有借貸方向,其餘額方向預設為借方。若在登記現金日記賬過程中,由於登賬順序等特殊原因出現了貸方餘額,則在餘額欄用紅字登記,表示貸方餘額。
銀行日記賬的核對方法
銀行存款日記賬核對是通過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単進行核對完成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核對主要包括兩點內容,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 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亙相核對,做到賬證相符。二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 賬相亙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賬證核對
收付憑證是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依據,賬目和憑證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 記賬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往往會發生重記,漏記,記錯方向或記錯數字等情況。賬證核對主要按照業務發生後順序一筆一筆進行,檢查專案主要是:
1、核對憑證的編號。
2、檢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
3、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
檢查中發現差錯,要立即按照規定方法更正,以確保賬證完全一致。
賬賬核對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根據收付憑證逐項登記的,銀行存款總賬是根據收付憑證彙總登記的,記賬依據是相同的,記錄結果應一致,但由於兩種賬薄是不同人員分別記賬的,而且總賬一般是彙總登記的,在彙總和登記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差錯。日記賬是一筆一筆地記,記錄次數多,難免會發生差錯。平時是經常核對兩賬的餘額,每月終了結賬後,總賬各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以及月末餘額都已試算平衡,如果不符,先應查出差錯在哪一方,如果借方發生額出現差錯,應查詢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收入一方的賬目。反之,則查詢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出一方的賬目。找出差錯,應立即加以更正,做到賬賬相符。
賬實核對
企亊業単位在銀行中的存款實有數是通過"銀行對賬単"來反映的,所以照實核對是銀行存款日記賬定期與"銀行對賬単"核對,至少每月一次,這是出納人員的一 項重要日常工作。
理論上講,"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對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単"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餘額都應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是同一賬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會發現雙方的賬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雙方賬目可能發生記錄或計算上的錯誤,如単位記賬是漏記,重記,銀行對賬単串戶等,這種錯誤應由雙方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二是有"未達賬項"。"未達賬項"是指由於期末銀行 估算憑證傳遞時間的差異,而造成的銀行與開戶単位之間一方入賬,另一方尚未入賬 的賬項。無論是記錄有誤,還是有"未達賬項",都要通過単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単"進行逐筆"核對"才能發現。
具體做法是出納人員根據銀行提供的"對賬単"同自己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核對時,需要對憑證的種類,編號,摘要,記賬方向,金額,記賬日期等內容進行逐項核對,凡是對賬単與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內容相同的可用"√"在對賬単和日記賬上分別標示,以查明該筆業務核對一致;若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使雙方餘額相等。
銀行日記賬的保管期限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期限是25年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預算單位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1、需要永久儲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燬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燬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資料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字、 基礎資料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檔案;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有: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稅收日記賬***總賬***和稅收票證分類出納賬。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移交清冊;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繳退庫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有: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財政總預算保管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稅收年報、國家金庫年報、基本建設撥貨款年報;稅收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管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級行上報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報表及附件、說明***;聯行往來清單及查詢查復書; 密押代號表使用保管登記簿; 存、貸款單位餘額對賬回單;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卡片;客戶申請辦理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資料、協議;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