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有限公司的章程是什麼

  註冊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怎麼擬的呢?你一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有什麼注意事項嗎?小編為你帶來了“註冊有限公司的章程”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條款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81條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需記載的事項包括: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有限公司章程還可以約定哪些事項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約定的事項是由《公司法》具體授權如下:

  第12條授權,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13條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原《公司法》規定只能由董事長擔任,而現在則是可以由他們其中的一人擔任。

  第16條授權,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並且公司章程可以對投資或擔保的總額和數額作出限制。

  第37條第***11***項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享有公司法規定以外的職權。

  第42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約定股東會會議的通知時間。

  第43條授權,公司章程呵以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表決權的行使方式。

  笫44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規定的範圍之外,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第45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

  第46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董事會法定以外的職權。

  第49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範圍之外,規定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第53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範圍之外,規定監事會的職權、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第71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問題。

  第74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公司的營業期限和公司的章程。

  第75條規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股東資格的繼承問題。

  第83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認購股權的相關事宜。

  第147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作出規定。

  第165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財務報告的提交期限。

  第166條授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約定股東的利潤分配比例。

  第216條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高階管理人員的範圍。

  有限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項

  ***一***符合法律規定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東會通過後,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蓋章,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章程的修改應遵循以下程式:首先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並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其他股東;第三由股東會對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製作股東會決議。關於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會決議作出後,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圍繞公司治理經營來起草

  我國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構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中,要將三大機構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以致發揮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機結合,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應規定明確、詳盡的股東會議事規則,使股東會的召集、表決、決議的制定、通過等系列問題有章可循。同時,應將股東、股東會的權利義務制定得詳盡並具有可操作性。

  應規範董事會的運作。規範董事會的運作,一是要明確董事會的權力範圍,尤其要使董事會和股東會之間權力配置明晰化;二是要規範董事任免規則、建立規範的董事資格,候選人推薦、評審、股東大會選舉、罷免等規則,同時明確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擔任;三是要建立健全董事會議事規則,包括對董事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數、議題的準備、表決方式、效力、代理、記錄、資訊披露等內容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四是要強調董事勤勉義務,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還要強調其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禁止董事越權、侵佔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便利損害公司利益等。

  應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不但要明確監事會、監事的權力、義務,還必須完善監事會構成及議事規則,更重要的是要明確監事會行使權力的途徑及保障,使監事會能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三***儘可能地完善章程內容

  由於法律規定往往過於原則,在實際運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將這些原則性的規定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規範、科學的公司章程會使公司及股東有章可循,避免股東之間發生糾紛。公司的股東和發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全,規定得明確詳細,以免產生歧義。

  法定記載事項必須予以載明。我國《公司法》第25條所規定的前十個方面的事項,都是公司得以設立和運營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項的遺漏,都會造成公司章程的無效,從而公司也就無法註冊登記。

  因此,在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時,要特別注意將章程規定的內容涵蓋所有必要記載事項。另外,關於這些必要記載事項的規定,還必須做到合法、真實、明確,內容不得與《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

  任意記載事項必須合理合法。章程內容是股東之間的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公司的章程應充分考慮公司自身情況,將可以考慮到的、易產生糾紛的情況規定清楚、詳細,對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夠具體的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

  註冊公司要注意什麼

  一、注意註冊的時間點

  從實踐經驗總結來看公司越早註冊越好,理由是公司是一個法律主體,要用這個主體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眾號早點搶注保護,公眾號的所有人是不能轉讓的,不能用個人的形式註冊後再考慮轉讓給公司;招員工,像拉勾這樣的平臺,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申請賬號的,此外還有AppStore的申請、註冊商標申請等等。如果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對於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項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後才能上。因此時間點方面公司要越早註冊越好。

  二、注意字號的取名

  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已經對字號要求作了詳細的規定,對於字號的合規性建議考慮到以下幾點:

  ***1***如果公司是產品型的,公司的字號和產品名稱可以考慮不一樣,理由是公司很可能會做多款產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會公司轉型做其他產品的問題。

  ***2***如果要用產品品牌作為公司的名字,建議查一查註冊商標和域名還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net、都還在,如果已經被人囤起來了,要考慮是否能承受那個價。中文域名基本沒用,不要被賣域名的忽悠了。關於註冊商標的問題我會在“IP保護”的文章中詳細說明。

  ***3***公司字號是蠻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萬不要輕易變更,那樣成本很大,如果變更了公司名稱,會涉及到註冊商標、域名、著作權等各類事項的變更,消耗公司的內部資源。

  ***4***工商提交字號預稽核時,股東一定要和後續註冊時一致,要不然要作相關說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5***字號不等同於註冊商標,相同的字號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為單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請註冊公司,因此如果以字號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記得公司成立後要申請註冊商標。

  三、注意公司型別的選擇

  公司型別包括行業***經營特點***和組織形式,以下分別說明:

  ***1***儘量用互聯科技、資訊科技、網路科技、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作為行業特點。

  ***2***組織形式大家基本上選擇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議除非萬不得已,千萬別註冊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雖然股東比較簡單、省事,但是一旦註冊了一人有限公司,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一條就會增加很多工作量。當然如果公司要全資投資成立全資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組織形式。

註冊有限公司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