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的融資渠道
融資租賃於1952年誕生於美國,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快速發展,已經成為了僅次於銀行信貸的全球第二大融資方式。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外部籌資渠道是指企業從外部所開闢的資金來源,其主要包括:專業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其他企業資金、民間資金和外資。從企業外部籌資具有速度快、彈性大、資金量大的優點,因此,在購併過程中一般是籌集資金的主要來源。但其缺點是保密性差,企業需要負擔高額成本,因此產生較高的風險,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
借款籌資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負債。向銀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稅前衝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籌資操作餘地很大,但由於透明度相對較低,國家對此有限額控制。若從納稅籌劃角度而言,企業借款即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效果最佳。 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屬於直接融資,避開了中間商的利息支出。由於借款利息及債券利息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即企業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稅前衝抵利潤,減少所得稅稅基,而股息的分配應在企業完稅後進行,股利支付沒有費用衝減問題,這相對增加了納稅成本。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以發行普通股票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負重於向銀行借款所承受的稅負,而借款籌資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擔的稅負。企業內部集資入股籌資方式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一般意義上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而貸款融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借款等籌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企業間拆借資金方式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內部集資入股所承擔的稅負。
融資租賃的私募融資
私募融資是相對於公募融資而言更快捷有效的一種融資方式,通過非公開宣傳,私下向特定少數投資募集資金,它的銷售與贖回都是通過資金管理人私下與投資者協商而進行的。雖然這種在限定條件下"準公開發行"的證券至今仍無法走到陽光下,但是不計其數的成功私募昭示著其漸趨合法化;並且較之公募融資,私募融資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由此成為眾多企業成功上市的一條理想之路。一份研究報告顯示,私募基金佔投資者交易資金的比重達到30%~35%,資金總規模在6000~7000億元之間,整體規模超過公募基金一倍。
PE = Private Equity,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併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在結構設計上,PE一般涉及兩層實體,一層是作為管理人的基金管理公司,一層則是基金本身。有限合夥制是國際最為常見的PE組織形式。一般情況下,基金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LP***不參與管理、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GP***投入少量資金,掌握管理和投資等各項決策,承擔無限責任。
4. 解析風險投資、天使投資及私募股權投資三者的關係
天使投資是風險投資的一種。風險投資一般投資額較大,在投入資金的同時也投入管理,並且會隨著所投資企業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天使投資投入資金額一般較小,一次投入,不參與企業直接管理,對投資企業的選擇更多基於投資人的主觀判斷甚至喜好。
PE與VC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區分VC與PE的簡單方式:VC主要投資企業的前期,PE主要投資後期。當然,前後期的劃分使得VC與PE在投資理念、規模上都不盡相同。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充套件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進行投資,故廣義上的PE包含VC。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VC與PE的業務滲透越來越大。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專案,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機構如凱雷***Carlyle***也涉及VC業務,其投資的攜程網、聚眾傳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資。
融資租賃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