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必備的條件
做創業有什麼事必備的創業條件?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創業必備三條件
Paltalk是一家主營視訊聊天、集團會議和即時資訊軟體的知名公司。以下建議摘自Paltalk執行長詹森.卡茨***Jason Katz***訪談:
“我認為創業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對公司經營業務應有比較成熟的想法。第二,應具備資金。無論公司經營何種業務,都需要資金支援,才能得以順利運轉。第三應聘用人員。創業者應招聘人員協助完成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自1998年,Paltalk的業務就蒸蒸日上,卡茨將所取得的成就歸功於上述三個基本條件。他說,這三個條件不僅適用於他的公司,而且是任何初創公司成功的必備條件。
很多創業者認為,只要別人知道自己的公司,瞭解公司業務,成功自然就會到來。但是,卡茨並不同意這種想法。他認為如果不能盈利就不能算是一家公司,所以一定要採取必要措施,讓業務能夠順利運轉。而公司不會自行運轉順暢。
“在任何情況下,上面所說的三點都是創業的必要條件。有些人僅僅具備部分條件就開始創業,我認為這正是很多初創公司失敗的原因。”
馬雲也認可的創業必備條件
多年之後對比昔日班上學霸和學渣今時之狀況,或許會有這樣的發現:當初那些讓老師們恨鐵不成鋼的“聰明但不務正業”的學生,如今卻搖身一變成了叱吒商場的精英。
《紐約時報》2011年發表了一篇“輟學生拯救美國”的文章,文中列舉出多箇中途輟學但日後都變得叱詫風雲的創業者,比爾·蓋茨 ***Microsoft***、Jack Dorsey ***Twitter***、Larry Ellison ***Oracle***等等。
類似話題總能惹起爭議,比如反方經常說上述觀察帶有強烈的選擇性偏差***selection bias***,如果我們看更全面的統計數字就可以輕而易舉地證明還是學霸好。但這些不時出現的現象究竟只是一些極端特例,還是真的可以對我們有所啟示?
創業者與打工者誰的收入多
兩位研究者Levine和Rubinstein就真的抱著死磕自個、愉悅大家的心態,去驗證這些坊間流傳的觀點。文章提出問題:那些聰明的“問題少年”是不是更容易成為創業者,相比於同期的職業經理人群體,真的會賺更多錢嗎?
文章開篇提出了一個看似矛盾的發現:
熊彼特筆下的創業者,因為向市場中引入的創新性的產品和服務,通常會賺取更高收入。
但是很多以自我僱傭者***self-employment***為樣本的實證研究卻發現,創業者實際上並不比打工者賺的更多。
更有學者進一步研究發現,剔除創業者可能會隱瞞或低報個人收入的影響和其它因素後,自我僱傭者初始收入的中位數以及隨後的收入增長情況都低於企業僱員。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說創業者是被經濟學家們稱為“破壞式創新”的人群並能推動巨集觀經濟增長,卻不能因為創新而受到更高的回報,這不是很令人費解嗎?由此引出本文的研究問題之一,即創業者真的比打工一族收入更高嗎?
作者認為問題可能出在到底如何定義創業者上。“自我僱傭”可能不是對創業活動的一個準確描述。例如喬布斯和街邊的熱狗攤主,顯然是不同的。細分來看,在美國甚至全世界的很多自我僱傭者其實是一些個體經營者,總體論他們並不比打工者更成功。
因此作者將創業企業分為“公司制”***incorporated***和“非公司制”***unincorporated***企業。
作者認為公司制企業的自我僱傭者從事那些對非常規性認知技能有較高要求的活動,例如,靈活的分析能力、創造力、推理能力以及一般意義上的解決問題能力和複雜的人際溝通能力,例如說服、推銷和管理他人。作者認為這些技能才更可能是“熊彼特式”的創業者應有的屬性。
相反,非公司制的創業企業主所從事的活動在認知技能上的需求明顯要低,以手工技能見長,他們不能被稱為“熊彼特式”的創業者。
公司制創業者的過人之處
那麼公司制企業的創業者有哪些特徵、是否有高回報?作者利用了三個樣本來實證檢驗這些問題。
結 果表明,公司類企業的創業者,年輕時通常被稱作“問題少年”,是能夠“打破常規”的高能人士,他們在日後更可能成為成功的創業者。文章還發現,公司類企業 的創業者通常從事那些需要非常規性認知能力的任務,通常是白人男性群體,並來自高收入的雙親家庭,這些人在年輕時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更高的自尊心,會參與 一些具有破壞性的甚至是非正當性***illicit***的活動,比如飈車、酗酒、打架。
相比而言,非公司制企業的創業者儘管在年輕時也曾從事一些不正當的活動***相較於公司僱員***,但是學習態度的得分偏低。因此有兩個關鍵詞的組合很好地刻畫了創業者的特點:
“聰明”***Smart***且“有一點壞”***Illicit***。
從收入上看,公司制創業者的小時工資率和工作時間都比公司僱員和非公司制創業者要高。每小時的平均收入比公司僱員高57%,剩餘收益的中位數比公司僱員高31%。非公司制企業創業者的小時工資比公司僱員低14%,與相同情況的公司制創業者相比要低的更多。
這解釋了我們開頭提出的困惑:整體而言,非公司制的創業企業要多於公司制企業,二者加總會得出“籠統的創業者收入比公司僱員要低的結論”。
當 然,公司制企業創業者的高收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他們個人屬性的差異,但是進一步的研究發現,如果一個僱員中途辭職創業成為公司制企業主,那麼他們 的剩餘收益會增加36%左右。即使剔除個體差異以及個體就業傾向的作用,並進行諸多額外的穩健性檢驗,這個比例依然在21%左右。
除此之 外,作者進一步比較了公司制、非公司制企業的創業者以及公司僱員的工作時間總長,基於此比較其年度收入總和的多寡。結果發現,公司制企業的創業者相比於公 司僱員和非公司制企業創業者不僅小時工資率的中位數更高,工作時間的中位數也更長。而非公司制企業的創業者雖然小時工資率比公司僱員的中位數要低,但由於 工作時間相對更長,因此如果比較二者的年收入,前者要略高2個百分點。
尋找“看起來非常不舒服”的僱員
大多正規的教育體系都有非常嚴苛的教學程式和社會期許。
以喬布斯為例,儘管無數的創業書籍、培訓都大肆宣揚他的成功,但其早年的黑客歷史和無厘頭式的印度遊常常被有意識忽略,因為這些離經判道甚至觸碰法律邊緣的行為無法在為人師表的課堂中宣揚。
臉書的創始人扎克伯格雖然日前在清華的表現如同大學裡的乖乖男,但看過《社交網路》這部紀實體電影的人都瞭解,臉書的起源不過是調皮的大學男生報復前女友。他本人也被哈佛校長也就是日後的美國財政部高階顧問LARRY SUMMERS斥責並幾乎開除學籍。
UBER創始人特拉維斯∙卡拉尼克甚至公開宣揚創業者不需顧慮法律邊際,尤其是普通的商業法律比如行業牌照、專利法規等。URER在全世界掀起的大膽創新浪潮和它在各地被封殺的對比,形成了一道奇異的創業風景。
正 是這些聰明且有點壞的“學生”,一次又一次顛覆了我們的行業和生活。來自斯坦福的人力資源學者Robert Sutton在多年前曾撰文提出,創新型公司需要招聘那些“看起來非常不舒服”的僱員來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但對特別顧及社會準則和道德的創業教育機構而 言,如何增加對破壞性的包容和對獨特創新力的理解,也許是一個終極挑戰。
對於創業者而言,這篇文章可能更有一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啟示。如上所述,對於提高創業成功率而言,聰明的創業者也許真的需要學點兒壞?
這 可怕的結論最近得到了心理學實驗的支援。兩位來自哈佛和南加大的學者通過多次隨機試驗發現說謊***虛報成績***真的能提高創造力。這篇題為《惡魔式天才?說謊 如何提高創造力》***Evil Genius? How Dishonesty Can Lead to Greater Creativity***的文章,最近發表在心理學頂級期刊PSYCHOLOGICAL SCIENCE上。
馬雲今年3月在香港會展中心的千人演講上,也曾不無感慨地說:想當年,我們這些一無所有的創業者不忽悠又能怎樣呢?無關道德,只關創業。
個人創業的七大必備條件
對於投身商海的人來說。創業是一個夢想,有關專家總計的創業的七大必備條件。於大家一起分享。
1、充分的資源***Resource***,包括人力和財力。創業者要具備充分的經驗、學歷、流動資金、時間、精神和毅力;
2、可行的概念***Idea***生意概念不怕舊,最重要的可行,有長久性、可以繼續開發、擴充套件;
3、適當的基本技能***Skill***,不是行業中的一般技能,而是通常性的企業管理技能;
4、有關行業的知識***Knowledge***不能只陶醉於自己的理想;
5、才智***Intelligence***創業者不一定要有高智商,但要能夠善於把握時機去作出明確的決定;
6、網路和關係***Network***,創業者許亞愛有人幫助和支援,不斷擴大朋友網路和打好人際關係會帶來不少方便;
7、確定的目標***Goal***.
非常巧的是,將七個條件的首個英語字母串在一起,恰好串在一起,恰好是“RISKING”***冒險***一詞,這也反映出創業的風險.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