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民自主創業的政策

  為推動農村發展,鼓勵農民自主創業,政府出臺了什麼農民自主創業政策?下面小編帶你瞭解推進農民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

  推進農民自主創業的政策

  1、扶持發展優質安全農產品。鼓勵引導農戶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凡經省級有關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每個基地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省部級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的,分別一次性給予6萬元、3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

  鼓勵引導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營銷戶、經紀人、協會等農業經營主體註冊產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扶持鼓勵爭創著名、馳名商標,創立嘉善農產品品牌。當年度新獲得省、國家***部***優質獎以上農產品品牌的農戶,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對獲金獎的再分別一次性獎勵4000元、8000元。

  2、鼓勵營銷農產品。對已取得農產品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的經紀人推銷地產農產品銷售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含300萬元***,按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給予5萬元的獎勵。銷售額的認定由縣農合聯***縣供銷社***制訂具體操作辦法。對營銷戶、經紀人辦理營業執照的,享受服務業發展政策,按照《訂單農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給予一定的補貼。

  3、鼓勵農業科技創新。農戶新領辦的農產品基地被認定為縣級以上各類科技示範基地的,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助;對科技部門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專業技術示範協會,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補助。

  4、鼓勵發展農業設施裝備。農戶購置的列入省農機購機補貼目錄的大中型農業機械和設施,按照定額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配套。農戶發展農業設施裝備的,按善政辦發[2007]98號《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嘉善縣現代農業設施裝備示範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執行。

  5、培育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對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經工商登記註冊,建帳建證,吸納成員單位***個人***30個以上,年銷售本地農產品在10萬元以上、能帶動農戶增收的,經考核驗收後,一次性獎勵1萬元;當年度被評為省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一次性獎勵3萬元。建立訂單農業風險救助基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訂單農業,當訂單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視合作社訂單量給予一定的訂單價格補貼,每年安排訂單價格補貼不超過100萬元。訂單價格補貼的具體操作辦法另行制訂。

  6、鼓勵農民創辦“農家樂”等特色服務業。對農民新辦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的休閒觀光農業園,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予5-10萬元的獎勵。農戶興辦的休閒觀光農業園和農家樂,被評為省級農家樂特色村***點***或其他省級稱號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獎勵。凡在當年度被評為省級星級農家樂的農民經營戶,三星級以下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5000元的獎勵,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獎勵。

  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申請條件

  1、 經工商部門登記註冊;

  2、 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 從事專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 自籌資金不低於專案所需資金的40%;

  5、 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 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

  貸款人持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出具的返鄉創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資料到桂東縣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對從事微利專案的,根據規模大小,可以發放5萬元以內的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