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初期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檔案,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檔案。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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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 和 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並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名稱: 公司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 【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注意:股東以認繳註冊資本為限承擔責任,認繳金額不是越高越好,請謹慎評估自己的責任能力和公司的實際需求。***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注意:出資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可以是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無形資產。出資採取認繳方式,在公司存續期根據公司實際需求實繳到位即可。可以分期出資。內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下列表格中調整。***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A

   

實物

 
 

貨幣

 

B

   

貨幣

 
   

C

   

貨幣

 
   

  其中, 為核心創始人。***認定核心創始人後可以設定控制權保障條款。***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置備股東名冊。***注意:出資證明書對股東很重要,尤其是隱名股東,這是股東資格的證據之一。股東名冊上預留股東地址,作為以後通知股東的聯絡地址。***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的對外擔保做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的對外投資做出決議;

  ***十二***對公司因任何方式導致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改變做出決議;

  ***十三***對公司引入新股東做出決議;

  ***十四*** 對嚴重違反股東義務的股東解除其股東資格做出決議;

  ***十五*** 對股東能否經營或參與經營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做出決議;

  ***十六*** 對公司與股東或股東的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做出決議;

  ***十七***確定公司主要資產及對公司對外轉出主要資產做出決議;

  ***十八***對公司的重大技術改變作出決議;

  ***十九*** 重大人事任免、公司機構設定或薪酬設定及調整;

  ***二十***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創立初期側重效率,故只設執行董事,但因只有一人,考慮安全,執行董事的職權應小於董事會,將部分職權收歸股東會。在公司設董事會時,股東會職權和董事會職權根據實際需求調整。***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以上第***七******九***。。。。。。***十八***為公司重大事項。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通知為書面通知,以股東預留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地址為準,通知以交寄中國郵政EMS之日起三日視為送達。***可同時電話、簡訊、微信、郵件通知,但為輔助方式,有爭議時,以郵寄為準***

  股東會通知應當載明出席和列席人員、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議案內容***表決事項***。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

  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東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但被委託人不得從事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否則,股東會有權拒絕其參加股東會,該股東視為對本次股東會表決事項投棄權票。該被委託人亦不得洩露公司商業祕密,否則,該股東與被委託人向公司或其他股東共同承擔侵權責任。

  股東會須經全體股東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為有效。***該條款為避免表決權佔優勢的大股東一人開會說了算的情況,也就是說如果有三個股東,至少有兩個股東開會才能做出決議。這體現有限公司的人和性質,同時亦加強安全保障,避免一人對公司重大事項做決定的情況。公司根據自己的股東人數選擇適用或調整比例***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委託他人出席的,被委託人應當簽名並附授權委託書。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如下比例:即各股東的實際表決權******表決權可以與出資比例不一致***

  對於本章程第7條所列公司重大事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可以高於三分之二,視公司實際情況而定***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反對的股東人數大於同意的股東人數的,可以啟動股東會糾錯機制。***糾錯機制的幾個前提:1、人非聖賢,孰能無過;2、重視反對意見;3、出資越多的人所負的責任越大。4、安全和效率之間,傾向效率,但以程式保障安全。所以,建議程式為:充分發表不同意見,完整記錄,尋找外部專家,設定期限,最終仍尊重表決權。糾錯機制不改變原有議事規則***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非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不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否則,視為該股東放棄表決權和公司經營參與權,只享有其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其指派執行董事或監事由股東會更換,其股權對應的表決權由其他股東按本章程規定的表決權比例享有。***本條款與股東除名條款配合選用。股東除名的事項中可包括違反嚴重競業禁止***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作出決定。

  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執行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執行董事就任前,原執行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執行董事職務。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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