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鼓勵大學生創業新政策

  甘肅省為鼓勵大學生創業,出臺了怎樣的創業政策?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甘肅省出臺《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就大學生創業資金哪裡來,休學時間可多久等問題,給出了明確的說明。

  《方案》明確:大學生自主創業折算為學分、延長2至5年畢業、貧困生可回鄉發展電商。優先支援創業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方案》提出,甘肅省全面啟動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到2017年基本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形成科學合理、廣泛認同、切合甘肅實際和具有學校特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探索形成一批可交流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實現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預期目標。各高校將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管理和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專案實驗等活動與課堂學習學分進行互換。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援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多形式舉辦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支援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協同育人機制,共同推動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深化中高職五年一貫制和“3+2”高職升本科人才培養一體化改革,打通中職到高職到應用型大學的人才培養通道,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鼓勵貧苦地區大學生回家鄉創業針對大學生缺少創業資金的核心問題,《方案》提出,甘肅省將加大創新創業基金、專項資金對貧困地區大學生的支援力度。鼓勵和支援貧困地區大學生畢業後回當地創新創業。支援高校根據貧困地區實際設立創新創業課題和專案,統一納入科技創新體系和扶貧開發專案進行管理,並給予經費保障。加強貧困地區創業大學生心理素質教育和培訓。利用專門智庫,對貧困地區實施智力支援和創新創業服務幫助。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高校在貧困地區建立現代農業、畜牧業、電子商務等試驗基地,帶動當地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試驗。

  同時,整合財政專項資金,進一步加大對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工作的支援力度。重點支援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示範校、省級創新創業教學團隊、省級創新創業教學名師、省級創新創業教學改革專案、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案、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等建設。鼓勵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大學生創業風險基金,探索創業融資擔保模式,以多種形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援。

  自主創業可放寬休學年限《方案》提出,實施創業改革後,高校要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程序、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在校生創業,經與學校協商,可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延長2至5年。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專案中確定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創新創業方面的優秀學生。為大學生無償提供創新創業場地、條件保障和服務指導。從2016年開始,每年評選10個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十三五”期間,實施國家級、省級和校級三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521工程”;到2020年,國家級、省級和校級三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案分別達到500項、2000項和10000項。到2020年評選出50名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名師和20個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團隊。

  創業優惠政策

  1、【創業補貼】

  自2013年10月1日後工商註冊的小微企業,法人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法人在所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滿12個月,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滿4個月,即可到企業所在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稅費減免】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定期限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