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註冊公司稅收標準
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進行一次財務報表的審計,香港公司的稅收有什麼標準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例,每年進行一次以法定審計基準呈報財務報表。
在香港,只有香港執業會計師才能進行法定審計,並簽署法定審計報告。
良好的稅務計劃,可令客戶有效地減省稅項的支出及增加現金的週轉和應用,我司提供的稅務服務內容如下:
1、提供利得稅的計劃建議。
2、向客戶提供遺產稅的計劃建議。
3、替客戶解答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問題。
4、擔任戶的稅務代表以處理有關的稅務事宜。
香港稅務問題的基本原則
香港稅務局規定每年必須報稅一次,政府按公司純利潤的17.5%徵收利得稅;公司不盈利不交稅,新成立公司允許一年半報稅。
任何公司人士如果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便須繳納利得稅:
1、該名人士必須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
2、應課稅利潤必須來自該名人士在香港所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
3、利潤必須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如果符合了上述前兩項條件,則任何人士的利潤只有是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才須課繳利得稅。決定利潤來源地的基本原則如下﹕
1、確定利潤的來源地須根據有關個案的事實而決定,所以並無一個可以概括適用於各種不同情況的通則。利潤是否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潤的性質及產生有關利潤的交易的性質所決定。
2、確定利潤來源地的一般原則,是查明納稅人從事賺取有關利潤的活動,以及該納稅人從事該活動的地方。
3、劃分利潤是否從香港抑或香港以外地方所賺取,乃根據個別交易所產生的毛利而決定。
4、在某些情況下,若個別交易的毛利是在不同地方產生,該等毛利可分攤作部分在香港產生、部分在香港以外地方產生。
5、作出日常投資或業務決策的地點,一般不能用以決定利潤的來源地。
6、香港業務沒有在海外設定永久機構這一點,本身並不代表該業務的所有利潤均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註冊香港公司報稅與交稅問題
香港公司報稅和香港公司交稅是兩個不同概念,報稅是報稅,交稅是交稅。
香港公司報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零申報,另一種是做賬報稅。其中零申報不用交稅,做賬報稅如果核實是離岸所得的收入,也不需要交稅。
一般情況下注冊香港公司都會申請離岸豁免,很少是來自本土的收入。
香港公司徵稅按照地域來源原則,不在香港當地經營業務以及沒有和香港本地的客戶發生貿易往來,這樣就沒有稅收產生,但報稅是必須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