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管理公司註冊什麼條件
辦理管理公司註冊想必是大家都關注的事情,註冊北京管理公司條件是什麼大家知道嗎?小編為你帶來了“北京管理公司註冊條件”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註冊北京管理公司的條件
註冊公司的條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東、監事、董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註冊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東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註冊時必須有一位股東***投資者***,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註冊公司。
公司註冊時,需提交併驗資股東的身份證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設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東之一,也可以聘請。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及照片。
3、公司註冊資本
註冊公司時,必須要有註冊資本。新<公司法>規定,公司註冊資本最低為3萬元人民幣,一人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
4、公司名稱
註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核准,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上海註冊公司查名的規則是,同行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個字號的,需拆開來查名。
5、公司經營範圍
註冊公司時,經營範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範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範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範圍。經營範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6、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地址必須是商用的***,需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影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時,需向工商管理部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裡確定了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股東及出資比例、註冊資本,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利與義務等內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時,可以設董事會,***設董事會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會成員***也可以不設董事會,若不設董事會,需設一名執行董事。股東可以擔任執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證明原件。
9、財務人員
公司進行稅務登記時,需提交一名財務人員資訊,包括身份證明覆印件、會計上崗證影印件與照片。
10、監事
按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公司註冊時,需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原件。
北京管理公司註冊資本
註冊資本的具體規定:
1、註冊資本的實繳已經沒有期限承諾限制,“如果非要為這個承諾加上一個期限”,不要超過公司經營期限即可;
2、註冊資本已經沒有認繳最低限額,也就是說理論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沒有限制;
3、股東實際繳存的註冊資本,也就是會計上的“實收資本”,不再是工商登記事項,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首先,註冊資本填寫過高是有別的人會管的,比如公司的投資人,再比如未來走向資本市場過程中的監管機構,都會有可能要求認繳資本實際到位,當然如果到時候發現實際到位無法達成,可以採用減資的方法降低註冊資本,但是這個過程費時費力,會嚴重影響融資及走入資本市場程序。註冊資本是法律上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承諾,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股東有義務按照承諾的註冊資本清償剩餘債務。
註冊資本的正確方式
註冊資本登記時切記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當期資金能力或可預期資金能力,為未來的資本運作和經營執行降低壓力,如果一時頭腦發熱已經寫的很大,且實繳出資承諾預期無法完成,那就“姿勢不對,起來重睡”~儘快減資;
章程約定中儘可能採用貨幣資金的出資方式,公司設立後註冊資本沒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筆股東個人資金進入公司都一定要在匯款時註明“某某投資第三,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資溢價“資本公積”增資。
註冊資本,可能是創業者遇到的第一個坑,看似簡單實操複雜,採用“正確姿勢”十分重要,傳統的工商註冊代理機構的不一定能給出太多專業意見,如果遇到難點問題,建議向專業的財稅、法務服務機構諮詢。
北京管理公司註冊後期要求
第一步: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並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第七步: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北京管理公司註冊登記包括的事項
一、名稱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一個公司只能登記一個住所,並應當標明所在地省、市、縣及街道門牌號碼。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執行董事的,該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破壞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破產的公司、企業的董事長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四、註冊資本
註冊資本是全體出資人***股東***投入公司的實繳出資之和,是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出資以貨幣數額表示的資本總額,也是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東權益和承擔有限責任的依據。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經營資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財產權和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全部資產的來源依據。
五、公司型別
公司型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企業型別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的,其企業型別還應標明“國有獨資”字樣。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企業型別應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的,其企業型別還應標明“上市”字樣。
北京管理公司註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