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多久

  現在申請註冊商標大概多久才可以得到?申請註冊商標又有什麼流程呢?小編為你帶來了“註冊商標時間”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麼規定?

  1、設計——商標註冊申請之前可委託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佔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佈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為了瞭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可能構成衝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資訊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檔案遞交至香港智慧財產權署。

  4、受理——香港智慧財產權署收到商標註冊申請資料後,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後,發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週。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錶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註冊規定。如稽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

  7、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註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註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什麼材料

  ***一***法人或組織性質申請的材料

  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宣告檔案。

  ***二***自然人申請的材料

  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一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影印件,經辦人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提交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宣告檔案。

  什麼是商標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申請在先是根據申請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日期來確定的,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因此應當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作為判定申請在先的標準。

  什麼是商標使用在先原則

  使用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標註冊申請。即對同一天申請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對於申請人同時開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該商標的情況,實際做法是由各申請人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超過規定期限達不成協議的,在商標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請人抽籤決定,或者由商標局裁定。

  兩個原則各有利弊,申請在先原則只需要將商標註冊申請的日期作為審查依據,便於操作,但是不利於保護最先使用商標的人。使用在先原則可以保護最先使用商標的人,但是需要審查申請人最先使用商標的證明,不易操作。而且這種註冊具有不確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證據而被撤銷註冊。

  我國的商標註冊目前採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

註冊商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