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流程及時間是怎樣的

  商標異議的流程怎麼走的?商標異議的時間是要多久的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異議流程及時間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商標異議期是多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註冊公告的前一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援。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宣告,並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的基本程式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均可在初審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異議。上述規定的具體內容可作如下理解:

  提出商標異議的主體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機關、團體、企業、也可以是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是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商標異議人與商標申請人的主要不同點是:一是國內沒有從事經營的自然人不能辦理申請註冊商標,而商標異議程式則允許自然人作為商標異議人;二是新申請商標人與商標有直接的關係,而商標異議人與被異議商標或引證商標不一定有關係。

  需要說明的是,國內的企業或個人可以直接辦理商標異議事宜,也可以經過商標代理組織辦理。但外國的企業或個人辦理商標異議事宜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必須經過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否則不予受理。被異議商標必須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未經商標局審查或未登載在《商標公告》中初步審定公告上的商標都不屬於可以捉出異議的範疇。商標局正在進行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的商標,經商標局形式審查不予受理的商標,經實質審查予以駁回的商標,均不在商標異議受理的範圍之內。另外,在實際使用中的未註冊商標和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也不屬於商標異議受理的範圍。

  商標異議提出的時間按法律規定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前或錯後都不予受理。如商標異議期的最後一天是國家法定休息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是什麼

  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是: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託書,並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擬寫異議理由並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二***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視窗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視窗繳納異議規費。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商標異議的理由有哪些

  商標異議的理由有:

  1、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使用了商標法禁用的標誌。

  2、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28條的規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註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或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3、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馳名商標的。

  2、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5條的規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經授權,以自己的名義將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標申請註冊的。

  3、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6條的規定,濫用地理標誌,致使公眾產生混亂的。

  4、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

  5、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標誌權的。

  6、初審認定的商標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