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新規抬高創業板門檻
創業板年報以及一季報公佈結束,創業板個股紛紛出現了跳水——不少打著“高成長”旗號的創業板公司並沒有交出靚麗的業績答卷,對稅收優惠的過度依賴更成為他們成長道路上的一道坎。近日,監管部門再下規定,明確了創業板發行條件中對盈利持續增長的判斷標準,同時強調發行人不能對稅收存在過度依賴。
業績增長軌跡須是“耐克”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設定了創業板發行條件的兩套財務標準,其中之一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此次監管部門對“持續增長”這個概念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如擬上創業板的公司出現類似2008年淨利潤小於2007年淨利潤,而2009年淨利潤大於2008年淨利潤的情況,如果2009年淨利潤大於2007年淨利潤,則可以認定為持續增長;如果2009年淨利潤小於2007年淨利潤,則不能認定為持續增長。也就是說,其業績增長軌跡須像“耐克”商標的形狀。
監管部門要求,對於最近一期淨利潤存在明顯下滑,如最近半年淨利潤不足上一年度淨利潤50%,或者前三季度淨利潤不足上一年度75%的,發行人應當提供經審計的能證明保持增長的財務報告,或者作盈利預測,盈利預測必須根據已簽訂的訂單情況。
此前,市場推測上海奇想青晨夢斷創業板就是因為盈利能力不足,最近3年實現淨利潤分別是2050萬元、2402萬元和2600萬元,對應的同比增幅僅為17%、8%,2008年營業利潤則較2007年下降了21%,且產品售價也呈現逐年下降之勢。
另外三家欲上市的恆大高新、南京磐能、賽輪股份也被外界推測因業績波動大和盈利能力不強而遭拒。
稅收依賴型公司面臨挑戰
此次監管部門特別強調,關注發行人報告期內享受的稅收優惠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發行人對稅收優惠不能存在嚴重依賴。對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關注持續性,下一年度應不存在被終止的情形;對於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檔案或偶發性的稅收優惠,必須計入非常損益;對於地方優惠不符合國家法規法律的,需滿足扣除後仍符合發行條件、最近一年及一期稅收優惠不超過淨利潤的30%.
目前已上市創業板公司大禹節水[18.34 -1.13%]的資料顯示,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減免所得稅、滴灌帶免徵增值稅等稅收優惠2007年、2008年以及2009年上半年分別為公司增加淨利潤654.49萬元、1011.14萬元和414.78萬元,佔淨利潤的比重分別高達44.43%、51.55%和50.22%,兩年稅收優惠成為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
無獨有偶,超圖軟體[34.00 -2.02%]的利潤也有近三分之一由退稅貢獻。公司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前三季度的增值稅退稅、營業稅退稅、所得稅三項累計分別佔利潤總額的61.38%、26.35%、33.26%、31.62%.公司表示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經營業績的不斷提升,稅收優惠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如果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的提升將受到不利影響。尤其是國家對軟體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政策將在2010年底到期,屆時如果該政策不在延續或是國家未繼續推出對軟體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公司業績將受到較大影響。
近期已有部分企業因為對稅收優惠倚重過高,上市申請被否。比如,銀泰科技2006年、2007年享受稅收優惠的金額分別為497.17萬元、683.18萬元,分別佔據當期淨利潤的61.95%、46.78%.南京磐能公司,報告期內僅軟體產品增值稅退稅一項,分別佔當期利潤總額的13.6%、12.9%、17.3%和14.2%.這兩家公司因對稅收倚重較大而被拒創業板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