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最新
如果今年的高校畢業生如果想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呢?大學生創業現如今有哪些政策法規?今天小編整理了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
年我國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扶持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其中,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
創業主要是由在校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群體組成。現今大學生創業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因為大學生屬於高階知識人群,並且經過多年的教育往往揹負著社會和家庭的種種期望。在現今社會經濟不斷髮展就業形勢卻不容樂觀的情況下,大學生創業也自然成為了大學生就業之外的新興的現象。下面小編來盤點我國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在工商登記、稅費減免等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和經營場所限制,降低市場最低註冊資本門檻,由註冊資本實繳制變為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進一步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2015年底前,出臺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繼續優化登記方式,放鬆經營範圍登記管制,支援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
自2015年1 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即工業企業職工人數 100人以下,資產總額3000萬元以下;其他企業職工人數80人以下,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並免徵其中地方在3年內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限額標準最高上浮20%;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微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30%。
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在金融等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的領域和貼息範圍,把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範圍並按微利專案據實全額貼息***國家規定的不享受貼息的專案除外***。反擔保範圍、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按照《包頭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執行。凡屬自治區境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均可享受貸款期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借款人需要展期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最長不超過1年,展期不予貼息。高校畢業生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到50萬元,取消借款人先行墊付貸款利息制度。對成功創業並擴大經營規模,再次吸納帶動就業人數佔員工總數30%以上的,可給予首次貸款額一倍以上的小額貸款扶持。創辦家庭服務企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包頭市加快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包府發[2012]138號***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有哪些政策措施?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的,可參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其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對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含畢業年度在校大學生***,在大學生創業園或創業孵化基地以及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其他創新創業平臺內孵化的創業專案,並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創業團隊或專案不低於1萬元的創業補貼。重點向零就業家庭、優撫物件家庭、農村牧區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以及殘疾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傾斜。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人員,憑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比照國內高校畢業生享受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電子商務企業有哪些政策措施?
引導高校畢業生創辦的電子商務企業入駐高新區電子商務創業園,在電子商務網路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有哪些政策措施?
加強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各高校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組織畢業年度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合作開展創業培訓實訓,推行適合高校畢業生特點的創業培訓課程,提升高校畢業生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對登記失業和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到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參加標準化的免費創業培訓***含創業實訓***,且培訓合格的,原則上每人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在2000元標準內據實核定。其中,6個月內實現創業的,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創業的,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
大學生創業政策法規
1、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檔案規定,髙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稅收優惠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援政策。
2.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援政策是什麼?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檔案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援政策是: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專案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3.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的免收費政策有哪些?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檔案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創業服務有哪些?
一是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二是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資訊服務、專案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5. 高校畢業生怎樣提升自主創業的能力?
有意願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以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踐,接受普遍的創業教育,以系統學習創辦企業的知識、完善創業計劃、提高企業盈利能力、降低風險、促進創業成功。
目前,許多高校已經開設了創業培訓方面的課程和創業實踐活動,在校大學生可以選擇參加;另外,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開辦了創業培訓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參加有補貼的培訓,以提高創業能力。如“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SYB”***創辦你的企業***、“IYB”***改善你的企業***。
6. 國家有哪些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扶持政策?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創業。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專案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群建設+創業培訓” 聯動工作機制。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財政投入,並積極引入風險投資資金,探索財政資金、風險投資等與大學生創業賽事的對接模式,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多渠道加大創業資金投入。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
7. 國家有哪些鼓勵大學生創業的相關服務?
各高校要廣泛開展創業教育,積極開發創新創業類課程,完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積極推廣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提高創業能力。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政策諮詢、資訊服務、專案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髙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8. 國務院在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出臺了哪些新政策?
一是從事個體經營的稅費減免政策。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二是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專案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這一政策一方面明確了髙校畢業生可以在創業地申請貸款,同時還將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以前最多隻能貸款5萬元***,並明確從事微利專案的,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貼息,有利於引導和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