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開二胎最新訊息

  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放開二胎政策。有哪些的呢?全面開放二胎適合的人群有那種。本文是小編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

  

  10月29日,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閉幕。

  據新華社報道,會議決定: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這意味著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將允許普遍二孩。

  這是繼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之後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調整。之前,從十年前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告中“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到五年前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告中“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措辭表述的細微變化,也表明計生的色彩在慢慢褪去,對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視逐漸上升到人口發展的高度上來。

  【此前報道】此前關於核實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何時實施,官方的都給了閃躲的迴應。

  2014年11月,國家衛計委發言人宋樹立曾迴應,衛計委將做好出生人口的監測預警,同時將跟蹤調研分析生育水平的發展變化,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礎。

  2015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在記者釋出會上被問及全面放開二孩政策時說,“政策可以調整,國策不能動搖,時間表沒有”。

  2015年3月15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接受採訪時被問到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時間表, 他迴應,國家衛計委早在2013年就組織了專家團隊對中國的人口情況進行認真測算、調研和分析研究,“會在適當的時候上報中央進行決策”。

  2015年4月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宋樹立再次被問及這一問題時說,“單獨二孩’不是句號”,往下走的目的就是要促進人口長期均衡地發展。

  2015年5月舉行的釋出會上,媒體再次問及全面放開二孩政策是否有新進展時,宋樹立曾直接回應,“沒有最新態度”。

  2015年7月10日,國家衛計委首次正式回覆“全面放開二孩政策”,表示“正在抓緊制定相關規定。”

  2015年7月20日,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宋樹立,表示以7月份衛計委例行新聞釋出會上的說法為準。

  女性生二胎的最佳年齡

  最好不要超過35歲

  國內外醫學家認為,女人最佳生育年齡為24-29歲,這是從女性的生理特點、母嬰健康、優生優育等多方面因素來考慮的。這個時期女子的生殖器官、骨胳及高階神經系統已完全發育成熟,生殖功能處於最旺盛時期,卵子的質量較高,懷孕後胎兒的生長髮育良好,流產、早產、畸形兒和痴呆兒的發生率都比較低,生下的孩子大多聰明健康。這個時期女性的軟產道伸展性好,子宮收縮力強,難產機會少,故危險性也小。

  懷孕時超過35歲以上的婦女稱為高齡產婦。高齡產婦卵巢機能漸漸退化,卵子發生異常的可能性增加,因而使先天性畸形和痴呆兒的發生率增多。而且在懷孕時候產生的一些內科併發症,也會比年輕的產婦要多。此外高齡產婦也比較容易產生早產、胎盤早期剝離等的現象,懷孕時會發生的問題也會比一般人多。

  因此,生二胎的最佳年齡也應該在這個年齡範圍內,最好的年齡是在24-29歲之間,即使可能因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耽誤了最佳生育年齡,那麼儘可能不要超過35歲生育,否則會對寶寶健康以及自身身體恢復帶來一定影響。

  中共二胎政策

  二胎新政策2016全面放開:1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公佈,提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和家庭發展支援體系較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職責、社會廣泛參與、群眾誠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計劃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實現人人享有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推動。中金網1月6日

  1、生育兩個以內孩子無需審批

  中金網1月6日,《決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進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事,進一步簡政便民。依法依規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

  這被認為是在“準生證”制度實施多年後,我國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重大變革。

  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陳友華介紹,目前在全國多個地方,準生證已經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務證,如江蘇生一孩已經不再需要審批。陳友華認為,與以前生孩子需“審批”不同,今後生孩子採取的是“備案制”,生下孩子後去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隨著政策的調整,準生證將被取消。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在各地的計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務證還不會取消。不過,這一改變意味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計劃生育的主體也從國家變為家庭。

  據瞭解,為保持與上位法規定一致,目前全國多地都在加快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率先完成地方計生條例修訂的廣東省已明確取消二孩審批,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

  離異後再婚夫妻生育二胎新政策

  有關離異後再婚夫妻生育政策的問題,各地的規定有所不同。

  舉例:

  一、山東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根據2016年《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安徽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根據2016年《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過兩個子女,再婚後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四***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孩母親能休多長時間產假

  昨日,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通過,並於2016年1月1日實施。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假期獎勵的規定。此外,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該法沒有對生育假進行具體的細化規定,從字面上講,無論是一胎還是二胎,都是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至於具體延長多久,這需要各個地方人大常委會對該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並對延長時間作細化規定,而在未修訂前,大家可以根據舊法享受應有的待遇。

  生育二孩產假***生育假***規定:與生育一胎的規定一致

  據瞭解,現行的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2012年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是指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條件的婦女,根據地方計劃生育條例增加的產假。

  特別提示:

  新法生效前對於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少地區將晚育範圍確定為已婚婦女二十三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範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新法生效後的實施規定,建議大家諮詢當地的計劃生育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