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養老保險補交政策
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統一和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下就是小編給你做的整理,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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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持《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附件1***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其中,市內三區補繳時間超過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報稽核後再到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稽核。經稽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三、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人員,以補繳金額全部到賬之月確定其退休時間,自補繳金額全部到賬次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要求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且符合認定條件的,其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
四、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原待遇,同時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餘額予以退還本人。
五、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執行,嚴禁亂開政策口子。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讓群眾充分了解政策,確保補繳政策落實到位。市社保局應按月將全市補繳情況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我市原與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不一致的,按該檔案規定執行。
可以補交的人群:
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係、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週歲、女年滿40週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男年滿45週歲未滿60週歲、女年滿40週歲未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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