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養老保險查詢

  養老保險怎樣查詢,西安查詢養老保險的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網上查詢

  西安養老保險查詢網站:

  西安養老保險查詢***:

  城鎮職工:

  城鄉居民:

  電話查詢

  撥打西安市社保熱線查詢

  西安養老保險查詢熱線:029-12333,根據語音提示查詢養老保險

  視窗查詢

  攜帶身份證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辦公大廳視窗查詢。

  西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鹽店街7號

  ***: 029-87635920 87635901

  ***: [email protected]

  網址:

  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二環西段123號

  電話:029-85223686

  西安養老金並軌最新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我市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範圍內的工作人員。

  其中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陝發〔2014〕4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後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

  對於劃分為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自轉企改制基準日起,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目前尚未確定分類型別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分類型別確定並改革到位後,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對於編制管理不規範的單位,要先按照相關規定清理規範,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範圍。

  對於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的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按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徵收。

  ***一***繳費基數。

  1.單位繳費基數。

  單位繳費基數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2.個人繳費基數。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我省及我市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我省及我市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專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等。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之和***,國家、我省及我市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等國家、我省及我市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專案***,績效工資等。

  除以上明確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專案外,其餘專案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國家和我省有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繳費比例。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單位繳費基數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

  ***三***建立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工作人員本人繳費工資基數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全市建立個人賬戶的起始時間為2014年10月1日,在此之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從參加之日起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佈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依法繼承。

  三、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從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實行全省統一的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稱為“新人”***,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二***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稱為“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

  1.月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表由省上另行制定,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人視同繳費指數。

  2.月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月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全省實行統一的“中人”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三***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條件,201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人員***稱為“老人”***,其基本養老金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納入統籌發放,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籌專案由省上另行發文確定。其他未納入統籌部分繼續按原渠道支付。

  ***五***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此次改革範圍,仍按照國家、我省以及我市的統一規定,由同級財政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中央駐陝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及相關待遇調整仍由原渠道保障。

  四、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省上將根據我省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全省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五、明確統籌層次

  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建立省級基金調劑制度。市、區***縣***政府分別對同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徵收、管理和支付負責。全市執行全省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計算口徑,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一統籌專案和標準以及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編制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統一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流程和管理制度,統一建設資訊管理系統,由省上集中管理資料資源。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由省上另行制定。

  六、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髮放的籌資機制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市、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徵繳,做到應收盡收。市、區***縣***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要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七、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由省上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