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 購置和維護、維修
    1. 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統一制定公司計算機系統的各種軟、硬體標準,只有符合這種標準的裝置方可使用。
    2.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軟、硬體及相關服務的供應商由公司指定專人進行挑選***包括裝置的採購***。公司及各部門軟、硬體及相關通訊線路的安裝和連線有公司指定的專人監督。
    3. 軟、硬體裝置的原始資料***軟盤、光碟、說明書及保修卡、許可證協議等***根據檔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冊由使用者長借、保管。

    4. 公司及各部門計算機的維護、維修由公司指定的專人負責。
    第二條 使用
    1. 公司及各部門的計算機只能由經辦公室授權及培訓的員工操作使用。
    2. 使用者應保持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3. 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4. 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5.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第三條 安全措施
    1.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該公司檔案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檔案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2. 公司計算機系統的資料資料列入保密範圍。未經許可,嚴禁非相關人員私自複製。
    3.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4.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5. 計算機的所有軟碟機都被遮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遮蔽,如需使用,必須通過系統管理員。
    第四條 上述各項,如有違反,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