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註冊條件
有朋友問:在北京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註冊有什麼條件?需要準備什麼檔案去辦理?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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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申請條件
一、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三***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三、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二***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三***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階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四、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5%。
北京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提交的材料
非商業企業:設立外資企業申請報告,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影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外方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外方個人的身份證明***護照或身份證***【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企業章程,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覆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檔案及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檔案,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准通知書,《法律檔案送達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等相關材料。
商業企業:設立外資企業申請報告,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影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投資各方共同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及其附件,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註冊證明、法人代表證明,外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投資各方經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擬設立企業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覆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檔案及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檔案,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准通知書,《法律檔案送達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等相關材料。
9、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10、辦理企業統計登記。
11、外匯管理登記。
12、稅務登記***國、地稅***辦理。
13、銀行開戶
14、海關注冊。
15、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規定:投資額在300萬美元***含***以上,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0%;投資額在3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50%,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16、註冊資本出資規定: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其認繳出資額的15%,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並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在五年內繳足。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時繳付全部出資的,從其規定。
17、外商投資企業變更。
所需提供材料:企業變更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及批准證書影印件,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正案,涉及前置審批的,需要提供前置審批相關檔案***如環評批覆***。
18、外商投資企業增資。
所需提供材料:企業增資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及批准證書影印件,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正案,驗資報告,屬利潤轉增註冊資本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完稅證明,增資後總投資額超過原專案總投資20%的需要先辦理增資核准。
19、企業增加投資進行技術改造專案的核準。
所需提供材料:專案申請報告及裝置清單,企業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影印件,屬增資專案需要公司董事會決議及原專案註冊資本金到位證明***驗資報告***,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技改專案的需要提供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資金流量表***及資金來源證明,註冊資本以外的資金需要國內外金融機構融資的、需相關金融機構出具的融資意向書。
北京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法律依據
一、《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5號***;
二、《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外貿部令[1995年第1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2001年修訂***;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號***;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一九九五年第6號***;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一號***;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