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一切形式奴役世界日
12月2日廢除奴隸制國際日是為了紀念聯合國大會在該日通過《聯合國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的公約》***1949年12月2日第317***四***號決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的相關資料,歡迎大家閱讀。
每年的12月2日是廢除奴隸制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又名“”。這個紀念日可追述至1949年12月2日。在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的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the Traffic in Persons and of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Prostitution of Others***2002年12月18日的聯大57/195號決議,宣佈2004年為紀念反對和廢除奴隸制鬥爭國際年。
簡介:
每年的12月2日是廢除奴隸制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這是從1986年開始的。
1949年12月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的公約》***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the Traffic in Persons and of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Prostitution of Others***。此外,2002年12月18日,大會的57/195號決議宣佈2004年是紀念反對和廢除奴隸制鬥爭國際年。
基本資料:
節日名稱:廢除奴隸制國際日
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
時間:12月2日
發起機構:聯合國
發起時間:1949年
節日簡介:
每年的12月2日是廢除奴隸制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又名“”。這是從1986年開始的。
12月2日是廢除奴隸制國際日,這個紀念日可追述至1949年12月2日。在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的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the Traffic in Persons and of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Prostitution of Others******決議317***IV******。
2002年12月18日的聯大57/195號決議,宣佈2004年為紀念反對和廢除奴隸制鬥爭國際年。
確立背景:
1859年,美國黑人和白人聯合發動了一次反奴隸制的起義。起義雖然失敗,但有力地推動了奴隸解放運動的發展,促進南北戰爭的爆發。1859年12月2日,因失敗被俘的反對黑人奴隸制的白人代表約翰布朗被判處絞刑。
1949年12月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的公約》***決議317***IV******。1986年,為紀念這個公約的簽訂,也為了紀念約翰布朗,聯合國大會將每年的12月2日定為“廢除奴隸制國際日”,亦稱“”。聯合國祕書長在“世界消除奴隸日”當天致詞,呼籲消除一切形式的奴隸現象。
2002年12月18日,聯大57/195號決議宣佈2004年為“紀念反對和廢除奴隸制鬥爭國際年”。
傑出鬥爭代表:
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著名的美國民權運動領袖。1948年大學畢業。1948年至1951年期間,在美國東海岸的費城繼續深造。1963年,馬丁·路德·金覲見了肯尼迪總統,要求通過新的民權法,給黑人以平等的權利。1963年8月28日,在林肯紀念堂前,發表了《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說。196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的獲得者。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後,被人刺殺,年僅39歲。從1986年起,美國政府將每年1月的第3個星期一,定為馬丁路德金全國紀念日。
相關資料:
2004年12月2日 安南祕書長在12月2日“世界消除奴隸日”之際致詞,呼籲消除一切形式的奴隸現象。
安南指出,當前,包括婦女和兒童在內的數以百萬計的人仍然遭受各種奴役形式的迫害,比如被買賣、販運、強迫勞動和從事色情業等。
安南說,一切奴役形式都應受到譴責和加以根除,奴隸現象違反聯合國憲章,他希望所有國家批准和貫徹當前有關消除奴隸現象的國際公約。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階專員阿爾布林也發表宣告指出,聯大已將2004年定為廢除奴隸制國際紀念年,但數以百萬計的人仍在遭受奴役之苦,人類要消除奴隸現象就必須根除奴隸現象的根源,如貧窮、社會排斥、文盲、無知和一切形式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