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
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XXX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書
******食藥許回[ ]******號
被許可人:***姓名或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職務:
本機關於年月日作出的***具體的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編號:XX***,因 ***依法應予撤回的具體情形和理由***,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第二款和***專業法律、法規、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規定,現決定撤回你***單位***已取得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請你***單位***於年月日前,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本機關辦理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將公告登出原行政許可證件。]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機關印章***
年月日
本通知書已於收到。
接收人簽字:
***本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存卷備查,第二聯送當事人。***
範文二
撤銷授權委託通知書
貴院受理的本公司已委託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作為本公司的代理人蔘與訴訟活動。自即日起,解除在該案中本公司與XX律師的委託代理關係,撤銷對XX律師的授權,其此後所簽署的任何訴訟法律文書對於本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約束效力。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範文三
行政許可撤回決定書
XX許撤字【XXXX】第XXX號XXXXXXX:
你單位於2009年7月經我局審查批准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水許可證***取水許可證號為《XXXXXXX》***,但因保護地下水資源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第二款及《遼寧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的規定,我局決定撤回對你單位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水許可證***取水許可證號為《XXXXXXX》***。請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將原行政許可證件交到XX市水利局審批辦。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