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整治通告
農貿市場具有明顯的經濟屬性,作為城鄉居民"菜籃子"商品供應的主要場所,它也具有社會性和很強的公益性。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為規範中心菜市場周邊區域市場秩序,解決該片區影響環境衛生、市容市貌、交通安全等市民反映強烈的問題,確保廣大消費者購物安全和菜籃子工程健康發展,營造整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樹立良好的城市形象,縣文明辦、建設、工商、交警、衛生等部門決定對中心菜市場周邊區域的佔道經營和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中心菜市場內、鶴溪中路路段、市場路、小商品中弄等中心菜市場周邊、沿街無證佔道經營、亂搭亂建。在市場內原攤點經營戶、市場周邊經營戶和無證攤主必須於2012年9月24日上午8時前,進入市場內劃定的經營區域從事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佔道經營和超範圍經營,凡有非法佔道經營等行為的,縣建設、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執法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規佔道經營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和取締。
二、嚴禁三座***含***以上機動車輛***包括三輪機動車***進入寨山橋頭至商業橋頭的鶴溪中路中心菜市場路段,嚴禁所有機動車駛入中心菜市場場內,允許駛入中心菜市場大門口的車輛要嚴格聽從聯合執法隊的指揮和管理,嚴格按照交通標誌、標線行駛或停放,禁止車輛亂停亂放,如有違反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從重處罰。
三、縣建設、工商、交警、衛生等職能部門將加大對亂搭亂建、佔道經營、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對於拒絕、妨礙、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投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支援農貿市場綜合治理工作。舉報電話:中心菜市場綜合整治辦公室***辦公地點:縣中心菜市場管理辦公室***:5820015;縣衛生局96301;縣城管大隊:5084044;縣工商局:5085290;縣交警隊:5896191。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景寧畲族自治縣工商局
景寧畲族自治縣文明辦
景寧畲族自治縣衛生局
景寧畲族自治縣建設局
景寧畲族自治縣交警大隊
年九月二十日
範文二
為切實搞好城鄉環境整治與建設工作,有效改善城區市容市貌,根據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對城區農貿市場的經營秩序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頓範圍
***一***藍田市場、三角坪市場等城區農貿市場的內外秩序,包括規範整頓市場內所有經營區域、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的經營秩序,取締市場周邊的馬路市場。
***二***取締城西農貿市場***新建藍溪橋市場***周邊的馬路市場:東至文藝路與中山前街交叉口,西至紅旗路,北至新建街,南至光明街老電影院。
***三***取締新建街進口、藍溪橋周邊路段、一中門口、老幹路***、文達灣、商園街等處的臨時農貿市場。
二、清理整頓物件
***一***佔街佔道經營的攤點攤擔和無證經營的攤點門面;
***二***超範圍、超高度擺攤設點或佔用公用場地擺放商品的經營行為;
***三***亂停亂放、流動經營和長時間佔用公共通道裝卸貨物的行為;
***四***亂扯棚布、亂搭棚架妨礙公共通道正常使用的行為。
三、清理整頓要求
***一***所有清整物件必須在20xx年11月20日前自行整改,原馬路市場和臨時農貿市場的經營者可就近進入藍田市場、三角坪市場、城西農貿市場、六畝塘農貿市場經營。
***二***凡進入農貿市場經營的,由市場管理單位按划行歸市的原則妥善安置,市場管理單位須嚴格依法予以管理並提供必要服務。
***三***市人民政府將於20xx年11月21日起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清理整頓行動,凡未自行整改到位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清整行動的開展,否則將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二Oxx年十一月十六日
範文三
為強化市容環衛、集市貿易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對市區主要道路兩側馬路市場、流動攤點予以取締,特通告如下:
一、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以及其它公共場地擺攤設點***含利用交通工具擺攤設點經營***。凡已在有關城市道路或公共場地擅自擺攤設點從事經營活動者,必須於20xx年4月19日前,自行停止違法行為,或就近進入相關專業農貿市場經營。
二、未經批准,在有關城市道路或公共場地用於擺攤設點從事經營活動而擅自設定的建***構***築物和臨時攤亭,必須在20xx年4月19日前自行拆除或清理。
三、凡利***租***用門面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嚴禁超出門、窗進行店外佔道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
四、在有關城市道路或公共場地經批准設定的水果、早點、修理、排擋等攤位,必須按指定地點經營,不得擅自移位,不得利用選址的攤位亂搭亂建,攤位周邊必須保持整潔。
五、對經教育勸導仍無視本通告規定繼續違法經營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六、廣大市民要切實增強城市意識,嚴格遵守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積極配合行政執法機關,自覺參與市區馬路市場的取締工作,共同維護市容環衛、集市貿易和道路交通秩序。對不服管理,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xx市創衛創模指揮部辦公室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xx市公安局
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衛生局
xx市交通運輸局
20xx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