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管理規定
國有資產是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並能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確保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資產流失,保障和促進食品藥品檢驗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國有資產是指院佔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包括國家撥給院的資產,院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實行院長負責制,主管院長協助院長工作。計劃財務處負責院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相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四條計劃財務處的監督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院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國有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彙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三***稽核上報審批或報備材料;
***四***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組織相關工作。
第五條按照資產分類和部門職責,對國有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歸口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制定並完善資產購置、驗收、入賬、保管、領用、使用、維護及處置等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歸口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合理配置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三***根據規定許可權,稽核或審批歸口管理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並及時提交財務部門相關材料進行帳務增加或減少。
***四***組織歸口負責資產的清查、登記、統計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五***接受院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並報告有關資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歸口部門的分工如下:
***一***計劃財務處:負責現金、銀行存款、應付、暫付***預付***款項等流動資產管理;
***二***儀器裝置管理處:負責通用裝置、專用裝置、電氣裝置、電子產品及通訊裝置、儀器儀表及其他歸口資產的管理;負責外購軟體的管理;
***三***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公有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車輛、傢俱用具、材料及其他歸口資產的管理;負責院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落實院辦企業上交利潤並按時催繳到位;
***四***資訊中心:負責圖書資料、自行開發軟體的管理;
***五***科研管理處:負責著作權、版權、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管理;
***六***標準物質與標準化研究所:負責專利權的管理;
***七***院長辦公室:負責院名、院譽管理。
第七條資產使用部門對所使用的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院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按照歸口部門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門資產管理的崗位責任制,對本部門使用資產的賬、物、卡進行日常管理,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各類資產應落實到使用人,建立交接制度,相關人員離職,必須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三***接受歸口部門的監督、指導,並報告有關資產管理工作。
第三章資產配置
第八條國有資產配置是指為完成檢驗任務和促進院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通過購置和接受調撥等方式配備資產的行為。
第九條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有資產無法滿足本部門履行職能的需要;
***二***難以與其他部門共享、共用相關資產;
***三***難以通過市場購買服務方式實現,或者採取市場購買方式成本過高。
第十條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應當從嚴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根據發展需求,以資產存量為依據,提出新增資產年度配置計劃,經資產歸口部門稽核、列入預算後方可實施。沒有履行相關程式的,一律不得購置。
第十二條歸口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相應的資產配置辦法,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
歸口部門配置資產應當堅持資產共享共用原則,對納入財政部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範圍的資產,分別編制基本支出年度資產購置計劃和專案支出年度資產購置計劃,並按照財政部、國家總局批覆的年度部門預算組織實施。新增資產配置預算一經批覆,除無法預見的特殊增支事項外,不得調整。
第十三條購置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資產,應當按照政府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政府採購。
第十四條歸口部門對本部門管理的長期閒置、低效運轉的資產,應進行調劑,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四章資產使用
第十五條國有資產使用包括自用、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等,國有資產使用應首先保證本院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需要,並遵循權屬清晰、安全完整、風險控制、注重績效和跟蹤管理等原則。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歸口部門應及時對購置、接受捐贈、無償劃撥等方式獲得的國有資產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嚴把數量、質量關,驗收合格後交具體使用部門;自建資產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竣工財務決算,並按要求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手續,及時向財務部門提交資產的相關憑證或檔案據以進行賬務處理。接受捐贈的國有資產,須報國家總局備案。
第十八條歸口部門應當對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檢查,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加強對專利權、著作權、版權、科研成果、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院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第十九條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均由歸口部門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提交院長辦公會批准後,按規定報國家總局、財政部備案或審批。具體審批程式如下:
***一***單項價值或批量價值***賬面原值,下同***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後於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報國家局備案;
***二***單項價值或批量價值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200萬元***以上的,須按規定許可權報國家局審批。
第二十條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按國家相關規定提交材料。
第二十一條嚴格控制貨幣性資金對外投資。不得利用財政撥款和財政撥款結餘對外投資,不得從事以下對外投資事項:
***一***買賣期貨、股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購買各種企業債券、各類投資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進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風險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利用國外貸款的,在國外債務尚未清償前利用該貸款形成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須按國家相關規定提供材料,歸口部門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國有資產出租,原則上應採取公開招租的形式確定出租的價格,必要時可採取評審或者資產評估的辦法確定出租底價。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
第二十四條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須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並在年度決算說明中對相關資訊進行披露。
第二十五條接受捐贈的部門,應及時按照歸口部門要求辦理資產入庫、財務入賬手續,並報國家總局備案。
第五章資產處置
第二十六條國有資產處置是指院對所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產權進行轉讓或者登出產權的行為。
***一***國有資產處置範圍包括:閒置資產,報廢、淘汰資產,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以及依照國家規定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
***二***處置方式包括:報廢報損、對外捐贈、無償調撥***劃轉***、出售、出讓、轉讓***含股權減持***、置換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二十七條處置國有資產,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資產歸口部門組織相關技術鑑定,提出處理意見,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理。報廢報損審批應定期按規定進行。具體審批程式:
***一***歸口部門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及處置申請報告,經主管院長審籤;
***二***計劃財務處稽核,報主管院長審籤;
***三***歸口部門報院長辦公會議審定或審批;
***四***計劃財務處報國家局備案或審批。
第二十八條報廢是指按有關規定或經有關部門、專家鑑定,對已不能繼續使用的資產,進行產權登出的資產處置行為。報損是指由於發生呆賬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原因,按有關規定對資產損失進行產權登出的資產處置行為。歸口部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報廢、報損事項的申請報告***主管院長籤批***;
***二***《中檢院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
***三***《中檢院國有資產處置清單》;
***三***資產歸口部門組織五名及以上專家鑑定的報廢意見書;
***四***資產價值憑證及產權證明,如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證、固定資產卡片、盤點表等憑據的影印件;
***五***非正常損失責任事故的鑑定檔案及對責任者的處理檔案;
***六***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辦理資產核銷手續的,提交相關職能部門的房屋拆除批覆檔案、建設專案拆建立項檔案、雙方簽定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
***七***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條對外捐贈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自願無償將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贈與給合法的受贈人的行為,包括實物資產捐贈、無形資產捐贈和貨幣性資產捐贈等。申請部門對外捐贈須提供對外捐贈事項的申請報告***主管院長籤批***、《中檢院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決定捐贈事項的有關檔案或會議決議、會議紀要、能夠證明捐贈資產價值的有效憑證等材料。
第三十條出售、出讓、轉讓是指變更國有資產所有權或佔有、使用權並取得相應收益的行為。出售、出讓、轉讓按國家規定報送相關材料。
第三十一條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是指按現行財務與會計制度,對確認形成損失的貨幣性資產***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進行核銷的行為。
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事項的申請報告;
***二***《中檢院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
***三***債務人已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關閉,用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後仍不能彌補損失的,提供宣告破產的民事裁定書以及財產清算報告、登出工商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明、政府有關部門決定關閉的檔案;
***四***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的,提供其財產或遺產不足清償的法律檔案;
***五***涉及訴訟的,提供判決裁定申報單位敗訴的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裁定書,或雖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法律檔案。
第三十二條資產使用單位或歸口部門申報國有資產處置事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第三十三條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出售、出讓、轉讓資產數量較多或者價值較高的,應通過招標、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未達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應從嚴控制。
第三十四條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在扣除相關稅金、評估費、拍賣佣金等費用後,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財政國庫收繳管理的規定上繳計劃財務處,由計劃財務處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出售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收入、置換差價收入、報廢報損殘值變價收入等收入上繳中央國庫。
***二***科技成果轉化***轉讓***收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在扣除獎勵資金後上繳中央國庫。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繳中央國庫。
第三十五條利用現金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權益***的出售、出讓、轉讓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利用實物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權益***的出售、出讓、轉讓收入,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一***收入形式為現金的,扣除投資收益,以及稅金、評估費等相關費用後,上繳中央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投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二***收入形式為資產和現金的,現金部分扣除投資收益,以及稅金、評估費等相關費用後,上繳中央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利用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混合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權益***的出售、出讓、轉讓收入,按照本條***一***、***二***款的有關規定分別管理。
第三十六條國家總局、財政部對院國有資產處置事項的批覆,以及院按規定許可權處置國有資產並報上級備案的檔案,是院辦理產權變動和進行賬務處理的依據。
第六章產權登記與糾紛處理
第三十七條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國家對院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有資產所有權和院對國有資產佔有、使用權的行為。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單位名稱、住所、負責人及成立時間;
***二***單位性質、主管部門;
***三***單位資產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實物資產額及其使用狀況、對外投資情況;
***四***其他需要登記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發生分立、合併、部分改制,以及隸屬關係、單位名稱、住所和單位負責人等產權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單位,辦理變更產權登記。
第三十九條產權糾紛是指由於國有資產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
***一***與國家總局局屬事業單位發生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國家局申請調解。
***二***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國家總局申請調解;國家總局調解不成的,由其報財政部調解;再調解不能解決的,報國務院裁定。
***三***與非國有單位或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資產歸口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經院長辦公會議審定,報國家總局、財政部同意後,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式處理。
第七章資產評估與資產清查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者部分改製為企業;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併、分立、清算;
***四***資產拍賣、轉讓、置換;
***五***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六***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四十一條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由相關部門向計劃財務處提交評估立項申請書,經稽核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評估的立項審批、評估、確認等手續。
第四十二條資產清查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損溢認定、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一***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國家總局安排,被納入統一組織的資產清查範圍的;
***二***進行重大改革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的;
***四***會計資訊嚴重失真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五***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國有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六***財政部、國家總局認為應當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進行資產清查,應當提出申請,經國家總局稽核同意後實施。根據國家要求進行的資產清查除外。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應當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辦〔2007〕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資產資訊管理與報告
第四十四條資產歸口部門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資訊化的要求,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及時錄入相關資料資訊,加強國有資產的動態監管,並在此基礎上做好國有資產統計和資訊報告工作。
第四十五條資產歸口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總局規定的年度部門決算報表的格式、內容及要求,編制國有資產年度決算報表,計劃財務處彙總上報。各歸口部門應保證報表內容完整、資訊真實、資料準確。
第九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資產歸口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制,並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個人,加強對國有資產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考核,依法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第四十七條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擅自佔有、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
***三***擅自提供擔保,出租和出借國有資產;
***四***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壓價處置國有資產;
***五***截留資產處置收入和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權益***的出售、出讓、轉讓收入;
***六***其他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和有關責任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國有資產的分類
經營性國有資產
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作為出資者在企業中依法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具體的說,經營性國有資產,指從事產品生產、流通、經營服務等領域,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依法經營或使用,其產權屬於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
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特徵 :
運動性,增值性,經營方式的多樣性。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收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指國家擁有的土地、森林、礦藏等資源。
國有資產的界定
國有資產的範圍十分廣泛。根據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國有資產包括如下範圍:
***1***國有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漁場等自然資源;
***2***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產;
***3***軍隊財產,如軍事設施等;
***4***全民所有制企業;
***5***國家所有的公共設施、文物古蹟、風景遊覽區、自然保護區等;
***6***國家在國外的財產;
***7***國家對非國有單位的投資以及債權等其他財產權;
***8***不能證實屬於集體或個人所有的財產等。以下分別就不同情況的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加以說明。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政黨和人民團體的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
1.國家機關佔有、使用的資產全部屬於國有資產。根據《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機關包括:***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屬常設工作機構;
***2***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屬常設工作機構;
***3***國務院所屬各部門;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
***5***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各機關;
***6***各級司法機關。上述國家機關佔有、使用的資產屬國有資產.但不包括借用、租用等所有權屬於他人的財產。
2.事業單位國有財產的界定。事業單位可能由國家機關創辦,也可能由國有企業創辦,還有可能由集體等非國有單位創辦。凡是國家機關及國有企業單位創辦的或者所屬的事業單位,其佔有使用的資產全部屬於國有資產。非國家機關及非國有企業單位創辦的事業單位,凡是由國家投入的資產應屬國家所有。
3.政黨及人民團體中由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所謂政黨,包括中國共產黨及各民主黨派的各級黨組織。凡由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歸屬於國有資產。在政黨的財產中,除國家撥款形成的資產以外,還可能有其黨員的黨費、他人捐贈等形式形成的資產,這些資產歸該政黨所有。
所謂人民團體包括各級政協組織,各級工會組織,各級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各級婦女聯合會組織以及其他社會團體。這些團體是人民團體,即依法被國家承認的團體,而不能是非法的團體或是反動的團體。這些團體的資產來源比較廣泛,其中由國家撥款形成的資產應界定為國有資產。
***二***全民所有制企業中的產權界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其資產不論是國家直接投入的,還是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均屬國家所有。具體界定辦法有: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全民所有制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後利潤,經國家批准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全民所有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其收益積累的淨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全民所有制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後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全民所有制企業中的黨、團、工會組織等佔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餘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所有制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是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集體所有制企業內部的財產關係比較複雜,有政府出資興辦的,有國有企業出資興辦的,有勞動群眾自己集資興辦的等等。實踐中有所謂“大集體”和“小集體”之分,所謂“大集體”是指有國家投資在內***全部或主要是國家投資***的集體所有制企業;所謂“小集體”則是指以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財產為基礎建立的企業。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中,明確集體所有制企業財產所有權是一項十分重要而又緊迫的任務。
集體所有制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辦法為:
1.國家對集體企業的投資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權益,其產權歸國家所有。政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為扶持集體經濟發展或安置待業青年、國有企業富餘人員及其他城鎮人員就業而轉讓、撥給或投入集體企業的資產,明確是無償轉讓或有償轉讓而收取的轉讓費***含實物***已達到其資產原有價值的,該資產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權益,其產權歸集體企業勞動者集體所有。
2.全民所有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等獨資***包括幾個全民所有制單位合資***創辦的以集體所有制名義註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前述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產權界定辦法界定。
3.全民所有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所有制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中的投資,以及按照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4.集體企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的優惠,包括以稅還貸、稅前還貸和各種減免稅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權益,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產權歸勞動者集體所有;1993年7月1日後形成的,國家對其規定了專門用途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集體企業各投資者所擁有財產***含勞動積累***的比例確定產權歸屬。其中屬於國家稅收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依據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國有資產。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數額後,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國家收取資產佔用費。上述國有資產的增值部分由於歷史原因無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產權。
集體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改組前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中,國家稅收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和各種減免稅形成的資產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國家股,其他減免稅部分界定為企業資本公積金。
5.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以追索清償或協商轉為投資。
6.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資金或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數額後,繼續留給合作社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佔用費。上述國有資產的增值部分由於歷史原因無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產權。
7.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佔用國有土地的,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土地管理部門核定其佔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並依法收取土地佔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
在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的資產中,必有一部分屬於中方合資、合作者。在屬於中方的資產中有一部分是屬於國有資產,應予界定。但是,這種界定只是中方內部的資產界定,所發生的財產關係變化只是在中方內部的變化,與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無關,更不會涉及外方投資者的任何利益。
1.對中外合資企業***中方為全民所有制單位***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方法為: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包括現金、廠房建築物、機器裝置、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註冊資本增加,按雙方協議,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佔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於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上述辦法的原則辦理。
***五***股份制、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
在股份制、聯營企業中,有國家機關或其授權部門的直接投資,也有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投資,這些投資所形成的權益,在性質上屬於國有資產。但這種界定只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內部的界定,只是為了明確國家所有權,對股份制、聯營企業並無影響,也不涉及其他股東、聯營者的任何利益。
1.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辦法為: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全民所有制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有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佔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2.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上述辦法的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