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批覆
任職資格是指為了保證工作目標的實現,任職者必須具備的知識、技能、能力和個性等方面的要求。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你分行《關於稽核趙曉琳任職資格的請示》***招銀渝字〔2017〕5號***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重慶銀監局稽核,XXX同志符合金融機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條件,現核准其擬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朝天門支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擬任人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向我局報告。逾期未到任,此批覆失效。
此復
2017年4月11日
二
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核准潘躍飛董事長任職資格的請示》***中煤財保〔2010〕72號***收悉。經稽核,XXX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准其擔任你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三
招商銀行:
你行《招商銀行關於稽核文行赤任職資格的請示》***招銀字〔2014〕1號***收悉。經審查,核准XXX招商銀行武漢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請你行按規定程式聘任後,將任職檔案抄送我局。
此復。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