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協議書

  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甲方:××市×××房地產開發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乙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市××街以北地塊的專案,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字。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 當日向乙方交付××××萬元人民幣的保證 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專案過程中對合作專案的借款 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願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年,期間 ,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月

  範文二

  甲方***採購代理機構***:廣州市政府採購中心

  乙方***供應商***:

  為方便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專案,簡化投標保證金交納,退還手續,提高採購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預存保證金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預存保證金金額,收取,退還

  1.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預存保證金壹萬元,作為參加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專案的誠意保證。

  2.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交納預存保證金。甲方收到乙方預存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併發放一張"預存保證金卡".

  3.辦理退還預存保證金手續時,乙方應書面向甲方提出並退回"預存保證金卡".甲方在確認乙方手續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以轉帳方式退還預存保證金最新保證金合同範本最新保證金合同範本。預存保證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繳廣州市財政。

  第二條 預存保證金的使用和管理

  1. 除採購檔案另有規定外,"預存保證金卡"作為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專案時遞交投標檔案的憑證,無須另行交納投標保證金;雙方同意預存款不因乙方參加的具體採購專案所要求的保證金數額的多少而增減。

  2. 個別特殊或採購金額較大的專案,甲方有權在採購檔案中規定"不接受預存保證金卡",乙方應按採購檔案的規定另行交納保證金。專案結束後,甲方依法退回該專案保證金。

  3. 乙方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及採購檔案約定的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時,甲方依法扣減預存保證金,並上繳廣州市財政。乙方應當在參加下一個政府採購專案之前及時補足,否則,乙方的"預存保證金卡"失效。

  4. "預存保證金卡" 僅供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專案使用,乙方不得轉借,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用途。

  5. 甲方必須將預存保證金存放在財政部門批准開設的"保證金專用賬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由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條 協議生效和期限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預存保證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發採購公告的專案,由於未在採購檔案中註明相關內容,不適用本協議

  最新保證金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可隨時書面提出,要求甲方退還預存保證金,終止協議。甲方提出終止協議,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退款當日本協議即自行解除。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要求終止協議並退還預存保證金,本協議長期有效。

  3.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或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變更,雙方可協商修改,補充相關條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範文三

  發包人***全稱***:四川美術學院

  承包人***全稱: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羅中立美術館暨四川美術學院美術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得未盡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補充協議一。

  一、根據承、發包人雙方簽訂的《羅中立美術館暨四川美術學院美術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專用條款第4.2條履約擔保4.2.1條“按照投標檔案的規定,承包人向發包人以現金***轉賬支票***方式按中標金額的5%在合同簽訂後7日內交納履約保證金”

  由於該條未明確履約擔保金的退還具體時間,現補充明確為:按照投標檔案的規定,承包人向發包人以現金***轉賬支票***方式按中標金額的5%在合同簽訂後7日內交納履約保證金,基礎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及監理人書面確認後7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退還履約保證金總額的20%***無息退還***;主體結構完工,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及監理書面確認後7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總額30%***無息退還***,承包人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全部完工,經發包人及監理人書面確認後7日內退還剩餘的50%***無息退還***。

  二、其他本補充協議若與原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按本補充協議執行保證金退還協議書合同範本。此補充合同未涉及的條款,執行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羅中立美術館暨四川美術學院美術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補充協議與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肆份。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