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註冊城市規劃師最新條件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單位聘任為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免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免試:

  ***一***在《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3、1982年及以前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檔案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考試科目

  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4個科目,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使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程式設計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統一收回。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報考費用

  各地報名考試的費用不同,根據各省人事考試網釋出的通知為準,考試線上城市規劃師考試網並及時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