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部的職能
六部,從隋唐開始,中央行政機構中,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其職務在秦漢時本為九卿所分掌,魏晉以後,尚書分曹治事,曹漸變為部,隋唐始確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關於的相關文章,歡迎閱讀!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複名複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
戶部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
禮部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
兵部
兵部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
刑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物件﹐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
工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清代六部的職能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記,資格的審查,成績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轉調、俸給、獎恤等事的審查。人員編制:尚書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設文選司,管理文員的選用;考功司,考功過;稽勳司,掌更名改籍終養服制;驗封司,掌封贈襲蔭。各司有郎中、員外郎、主事***各部同***。
戶部:主管戶口、賦稅、薪餉、鑄幣。其編制為尚書二,侍郎二,下設十四清史司。屬於戶部的有下列二機構:戶部三庫***銀庫、段匹庫、顏料庫***、戶部倉場衙門。
禮部:主管國家典禮和教育、貢舉。編制:尚書、侍郎,下設儀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鑄印局。
兵部:主管練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編制:尚書、侍郎,下設武選司、車駕司、職方司、武庫司。
邢部:主管國家的法律刑罰。編制:尚書、侍郎,下設十八司***按省分***和贓罰庫司庫***收贓銀送戶部***、律例館***修法令條文***。
工部:主管土木興建和水利等。編制:尚書、侍郎,下設營繕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節慎庫、製造庫、料作所、琉璃窖監督、皇木廠監督、管理街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