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藥方和非處藥方的區別
有些人不知道什麼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2000年1月1日,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入百姓的日常生活。由此而產生的一個熱門話題是:大病進醫院,小病進藥店。 2000年1月1日,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規定正式施行,從而使非處方藥***OTC***進入百姓的日常生活。由此而產生的一個熱門話題是:大病進醫院,小病進藥店。 長期以來,我國藥品沒有實行分類管理制度,除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戒毒類藥物外,其他藥物都可以在藥店買到。由於藥品說明書有時並非是針對使用者而是針對醫務工作者的,所以對於用藥劑量、配伍禁忌、藥物不良反應等事項,購藥者不是一看就能正確掌握的,因而患者用錯劑量、藥不對症、發生不良反應的事情時有發生。推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就可以減少上述問題。 藥品分類管理是根據藥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則,依其品種、規格、適應症、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管理。包括建立相應法規、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藥理作用大、治療較重病症、容易產生不良反應的各類藥品限定為處方藥。處方藥是解除病患的臨床用藥的主體,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憑執業醫師簽發的處方,並在醫師的監護下購買使用。非處方藥是方便消費者自我保健,用於快速、有效地緩解輕微病症的藥品,不需要憑醫生處方,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對藥品實行分類管理,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有利於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有利於逐步與國際上通行的藥品管理模式接軌。 1999年,我國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的《國家非處方藥目錄》共分上下兩篇,上篇收載西藥,共23類165個品種;下篇收載中成藥160個品種。非處方藥主要包括感冒藥、鎮痛藥、止咳藥、助消化藥、抗胃酸藥、維生素類、驅蟲藥、滋補藥、避孕藥、通便藥、外用藥、護膚藥等。列入非處方藥的藥物,一般都經過了較長時間的全面考察,具有療效確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方便貯存等優點。有關部門要求非處方藥的標籤與說明書要十分詳盡,文字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病人根據自身症狀作出自我判斷,然後按照說明書進行自我治療。說明書內容專案有藥品名稱、主要成分、藥理作用、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症、注意事項、生產日期、有效期、貯存條件、批准文字等。 有人認為,非處方藥比處方藥療效差。其實,這是認識上的誤區。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兩者的"效果"是無法比較的。在臨床上,一些有經驗的專科醫生常利用非處方藥來減輕處方藥的毒副作用或增進其療效。如服用處方藥SMZ和先鋒黴素時,為了抵消藥物副作用,常加用非處方藥維生素B6等。而有些藥物卻是"雙棲藥",既是處方藥又是非處方藥,只不過使用的範圍和治療的疾病不同罷了。如布洛芬,作為處方藥時,主要用於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脊柱炎、腱鞘炎等,最大劑量日服2400毫克,可長期服用;而作為非處方藥時,卻主要用於治療頭痛、肌肉痛、痛經等症,最大劑量日服1200毫克,只能短期服用。又如法莫替丁,作為處方藥時,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急性胃粘膜出血,口服每次20毫克,每日2次,療程為4-6周;而作為非處方藥時,適應症為解除胃酸過多***燒心***, 每日口服20毫克,24小時內不超過40毫克,連用不超過7天,16歲以下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再如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用於處方藥時必須遵照醫囑長期較大劑量應用,治療風溼、類風溼性關節炎及心血管疾病等;而用於非處方藥時,用量及療程均應給予限制,其適應症只能是退熱、鎮痛***指頭痛、腰痛、牙痛等***,用於解熱只准在3天內服用,用於止痛只准在5天內服用。可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只是職責不同,並無療效"好"與"差"的區別。
什麼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處方藥英語稱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處方藥英語稱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國外又稱之為“可在櫃檯上買到的藥物”***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此已成為全球通用的俗稱。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是藥品本質的屬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是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處方藥主要是用於治療各種消費者容易自我診斷、自我治療的常見輕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