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有哪些奇怪規定

  太平天國運動起於1850年金田起義,終於1864年洪秀全病逝洪天貴遇害,一場農民主導的運動,歷經十餘年,席捲大半個中國,其成功與失敗,常常令後人感慨唏噓。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改稱呼

  改稱呼: 稱歷代帝王均為“相”,稱孔子為“孔阿二”,稱清朝為“妖朝”,清官為“妖頭,清兵為“妖兵”,神像為“死妖”,罵人為“妖魔鬼”。稱天王洪秀全為“真聖主”,稱東南西北翼等王及頭目為“大人”***後期也稱“老毛子”***,其他內部成員呈一律稱“兄弟”。但凡擄掠得富貴家子弟及年輕而貌端正者認為乾兒子或者養作妾童的,稱“公子”,擄得女子少婦為妻的,稱“貞人”,此外,還有“小把戲”、“牌面”、“牌尾”、“典樂”、“典廚”、“典硝”、“董事”等等稱呼,不一而足。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改文字

  改文字:隨心所欲,胡亂竄改文字,如“聖”改“勝”,“上”改“尚”,“華”改 “伍”,“耶”改“耳”,“國”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貴”改“桂”,“亥”改“開”,“卯”改“榮”,“醜”改“好”。將“辛亥”說成“辛開”,將 “癸丑”說成“癸好”,讓人莫名其妙。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用隱語

  用隱語:稱火藥為“紅粉”,炮彈為“元馬”,巨炮為“洋莊”,百姓為“外小”,上茅廁大便為“調化”,小便為“潤泉”,向百姓徵糧、索貢為“講道理”,凡此種種,不勝列舉。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改刑罰

  改刑罰:訂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條,刑罰主要有點天燈、分屍、剝皮、鐵杵、頂車,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裡浸泡,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此刑在太平天國最受歡迎,最為盛行。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改科考

  改科考:所出考題主要以拍領導人馬屁為主,如:“四海之內皆東王。”又如:“天父原來有主張,磨來磨去試心腸。”考試中榜者,常熟稱“莠士”***即“秀士”***,蘇州稱“博士”、“約士”,南京稱“俊士”、“傑士”。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取南京後改戰法

  取南京後改戰法:士兵持竹竿而戰,插竿首以長釘,以此為戰具。且擄不知戰之良民為前驅,誆騙部眾說:“放膽,有天父看顧!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風。”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鋒,要汗如珠。”

  太平天國的奇怪規定:迫民信教

  迫民信教:捏造諸如《天理要論》、《天情道理書》、《原道救世歌》、《舊遺詔》、《新遺詔》、《天父天兄下凡詔書》等等天主書教人,不能背讀者杖之。《金陵兵事匯略》記:“賊逼男女拜上帝,以黃紙作誓語,拜畢焚之,謂之悔罪。”要求百姓每日睡起飲食都要默唸“小子某同眾小子跪在地下,敬謝天父上主皇上帝老親爺爺”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