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時代服飾的簡介

  奈良時代始於日本天皇遷都於平城京***今奈良***的710年,止於遷都於平安京的794年,歷經八代天皇,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到你。

  

  奈良時代,白江口之戰以後日本朝廷大力引進唐朝的制度和文化,日本對中國文化大規模的模仿。這個時期的和服基本上完全是模仿當時期中國服飾。

  後來貴族階級穿的服裝樣式也留存下來,還有的是大寶律令和養老律令將朝廷的制服定義為禮服***らいふく***和朝服***ちょうふく***兩種。

  不同的官位,場合,身份什麼的的衣服各自有不同的部件,顏色和剪裁後來和服右衽的傳統也由經政令制定。

  奈良時代根據養老令創制的文官禮服 即是根據唐代服飾創制的服飾 。

  人偶身上所穿為大寶元年***701***制定並在養老2年***718***經過修改的“衣服令制”中規定的文官在朝賀和即位等儀式上穿著的大禮服。服制完全依照中國唐代服制,而唐朝的服制則沿承漢代。

  諸臣正從2位的服飾,冠帽鑲嵌玉石,正面飾有金麟,上衣為淺紫色並有織文樣的大袖,裡面穿著筒袖的內衣,右衽。朝服右側懸有玉佩,穿綿襪著烏皮鞋,用綺帶繫著唐式大刀,手持牙笏。

  奈良時代 根據養老令創制的命婦禮服

  人偶身上所示為養老時期衣服令所規定的二位***即冠位***也就是女官的禮服。

  頭髮上飾有鑲嵌金銀珠玉的寶髻,化妝為臉上抹白粉,在眉間和嘴脣塗上紅色,身著和4位相當的深藏青色帶有大袖的袍子,內穿同色內衣。

  裙子上用纐纈***奈良時代的一種染色方法***通過蘇芳、淺綠、淺紫、深綠等色調來描繪文樣。裙下有淺藍色的褶,穿錦襪著“鼻高沓”。

  奈良時代的經濟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佈大化改新詔書,正式宣佈實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班田制從它頒佈到消亡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其頒佈至742年,第二階段從743年墾田永世令頒佈至800年,第三階段從801年一紀一班令頒佈至902年。

  班田制實行班田收授,首先須編定全國的戶籍。正倉院所存8世紀初的戶籍詳細地記述了姓名、年齡、受田額、家屬關係、人口數、疾病、貧富等級、租稅的課與不課等。戶籍每六年編制一次。班田的具體作法是:凡六歲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給口分田,男子二段***一段約1983.4平方米***,女子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戶奴婢與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則給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職、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給相應的位田、職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還相應給以若干宅地和園田,為世業田,若絕戶還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準買賣,若受田者死亡,由國家收回。

  班田制在實施之初還算順利,從646年至713年,共班田十二次。但此後越來越難以維持。這是因為:首先,沉重的租庸調和徭役負擔,使大多數公民無法承受而拋棄戶籍和口分田逃亡;其次,由於土地不能私有,因此無人墾田,而人口卻不斷增加,致使無田可班;另外,貴族和官吏營私舞弊,利用掌管班田之權,大量侵佔公田,並使自己獲得的位田、職田、賜田等變成私有土地。

  為了鼓勵荒地的開墾,增加收入,723年,政府制定了《三世一身法》。規定凡新修溝池開墾的土地,多少不限,允許開墾者三代佔有;凡利用原有溝池開墾的田地,只准一代佔有。由於農民倦怠,收效不大。但此法的實施卻成為國有土地私有化的契機。

  743年,政府又頒佈了《墾田永世私財法》。規定按位階限定開墾土地面積。一品及一位準墾500町,二品及二位準墾400町,三品、四品及三位準墾300町,四位準墾200町,五位準墾100町,六位至八位準墾50町,初位至庶人準墾10町,郡司大領、小領準墾30町,主政、主帳準墾10町。申請獲准後,三年內必須結束開墾。在以上規定下的墾田,永世歸開發者私有。有勢力的寺社、貴族、地方豪族均利用此令,大肆墾殖擴大領土,促進了莊園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