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複雜的人際關係

  關係是絕大多數中國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個詞。比如談某人“挺有關係的”,或者是“關係挺多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蒐集整理的文章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的含義

  關係是絕大多數中國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個詞。比如談某人“挺有關係的”,或者是“關係挺多的”。又如與別人“關係挺好”,或者是“關係不怎麼樣”,“關係一般”,“關係緊張”等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又出現了諸如“關係戶”、“關係單位”、“關係網”、“拉關係”等詞語。看到這麼多“關係”,也許你會問,此“關係”和彼“關係”之間,到底是個什麼關係呢?

  “關係”一詞,一方面指的是交情。如果某個人認識很多人,和每個人都有交情,他就能吃得開,辦事容易,我們就稱他為“關係不錯”;否則,如果這個人生性孤僻或者不愛與人交往,能幫助辦事的人不多,我們就講他為“沒什麼關係”。可見這裡的“關係”與人際關係的“關係”兩詞具有不同的含義,後者指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關係、相互作用的程度及其大小,前者是指相互間關係較多,或者相互間感情深厚,或者相互間交往較頻繁等。

  同時,“關係”還有另外一個意味,它表示了個人和其他人的角色地位。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和他人各有不同的關係,如同學關係、同事關係、父母關係、師生關係、老鄉關係、夫妻關係……等等。每一個關係就如同一個環節,把人們和外界集結成一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網路,這張網就是一個人的社會關係。支援這些關係的是種種的情分***交情***,情誼有親有疏、有遠有近,這些親疏和遠近的情誼關係是我們推動人際互動的依據,就像父子關係就有父子情誼一樣。多數中國人最講究“關係”,這個關係最簡單地說,就是指個人和他人的人際互動狀態,包括角色地位關係和交情關係。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關係一方面泛指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狀態,無論親疏、遠近,人與人之間都有關係。即使兩個陌生人,也可以存在各種關係,或者同鄉、同姓、同校、同齡等等。另一方面關係也特指已經有交情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狀態,即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密切的情感聯絡,有時這種感情會使人在困難的時候互相之間提攜一把。也就是說,這種關係是第一種關係中有交情的一部分。因而,實際上第一層關係含義是指客觀已經存在,無法變更的角色地位,如同鄉、同學、同事等,而第二層關係含義是指主觀上相互願意,可以隨時撤銷的情感關係,尤指朋友關係、自己人的關係等等。

  我們平時評價或述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怎樣,指的就是第二層關係含義,即交情上的關係含義。比如說對某人關係如何是指與他的交情如何,“關係挺好”即指“交情很深”;“關係一般”即指“交情不太深”。“關係單位”即指有過交往,尚存交情的單位;“拉關係”也是指與別人建立友情,深化感情等。

  漫談人際關係的作用

  其實,“關係”是個中性詞。正當地建立和發展朋友關係,於朋友雙方皆有利,因而中國有句古訓“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但是不正常的以獲取眼前的金錢、地位和其他利益為目的而買通人情,建立對等的經濟交換關係的拉關係現象則不可取,它勢必破壞人與人之間正當的、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使人們走向一種依靠自身處理人際關係的特殊技能獲取社會地位,而不以勤勞奮鬥的刻苦精神獲取社會地位的惡性競爭境地。其結果必然導致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被打破,人際關係被替換成一種純粹的金錢關係。

  在中國社會裡,人們普遍地看重關係,有了關係才好辦事。大多數中國人也在努力地發展自己的關係網,因為有了關係,犯了錯誤可以不受批評,甚至違法犯罪,也會不受懲罰,或者能減輕懲罰。這樣一來,法律和規章制度在關係面前便往往會失去威嚴和莊重。“拉關係、走後門”就是通過建立不正當的關係,置國家的法律法規於不顧,逃脫規定的義務和處罰,並使關係雙方同時都獲利的腐敗現象。大多數“關係”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對“關係”雙方而言,兩者都可從中得到好處和便宜,而損害的卻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是社會的公共利益。

  在中國社會裡,人們根據相互之間的交往程度和熟悉程度,也就是相互之間關係程度,分為陌生人、熟人和朋友三類。陌生人是指沒有交情的人;熟人是指有一定交情,但感情不深的人;朋友是指雙方之間有深厚情誼的人。大多數為了更多地被人理解和接納或者是更迅速地建立各種關係,也即建立與別人的交情,通常願意以朋友相稱,諸如“見面就是朋友”,“朋友的朋友自然也是朋友”,“一回生、二回熟,三次見面就是好朋友”等等,因此,“朋友”的概念已經泛化了,它不再僅僅指具有深厚交情的人,而泛指一切自己希望與之交往的人。原來的朋友也就用“好朋友”、“真心朋友”等代替了。所以,朋友的稱呼有時被人們看成是人際關係的代名詞,不再具有原先“有交情的人”的含義。相應地,“朋友關係”的含義也極為不明確,或者是指一般認識的人,或者是較為熟悉的人,或者是有密切交往的人,或者是男女之間的戀愛關係等等。它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便具有了不同的含義。

  因為“關係”的不同,即感情深淺的不同,人們習慣於把人分成“自己人”和“外人”。“自己人”是指關係不錯、感情較深的人,“外人”則指沒什麼關係、沒有交情或者感情很淺的人。在有了“自己人”與“外人”的區分之後,人際關係也就變得更加複雜。他們通常給予“自己人”和“外人”不同的態度、待遇和評價標準。

  對自己人,他們的錯誤我們可以諒解,他們的遭遇我們可以同情,他們的困難我們會幫助克服。我們處處給予自己人方便,對他們可以不按規範行事,對待他們總是用更寬鬆的標準去作評價和判斷,不去計較他們的言辭和行為。相反,對於外人,我們總是不能容忍他們的粗魯無知,不能給他們一丁點好處,在他們面前總是公事公辦,嚴格按規章制度行事。對他們的痛苦和悲傷,我們置之不理,甚至是幸災樂禍,我們常以苛刻的標準去要求他們。大多數中國人對待自己人和外人都有強烈的反差,雖然人們對自己人和外人的界限不是劃分得很清楚,但根據與他人的關係程度去有差別地對待他人卻是絕對的。對關係好的人,則好好對待;對關係不好的人,則一般對待,甚至是無禮對待。在《韓非子》裡面有一則著名的寓言——“智子疑鄰”,生動地說明了關係的親疏遠近影響著人們判斷事物的態度。宋國有個富人,因為雨把他家圍牆淋壞了,他兒子和鄰居提醒他注意防盜。但宋人並未聽從,結果夜間果然丟了東西。那個宋人覺得自己的孩子挺聰明,卻懷疑偷東西的是鄰居。

  根據關係親疏的不同所做的差別待遇,是我們中國社會的特徵和觀念,多數人都是本著“內外有別”的原則行事,而且每個人都已經習慣了這一套觀念體系。因人而異地執行法令、規章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對於那些享受優惠待遇的人,會心生羨慕,但不會憤慨不平。遇到別人把自己當作外人而照章辦理之事,也只看做是時運不濟,缺乏背景與機會。有朝一日,自己一旦握有權勢,自然也會通融親人或密友,因而,靠“關係”辦事成了孳生特權的溫床。在“自己人”之間,許多中國人總是習慣於在自己掌管的許可權之內,互開方便之門。上車不用買票,看病不用掛號、排隊,辦手續自己人優先等等。如果對內對外不分青紅皁白一律採取“公事公辦”的態度,對多數中國人來說是很難接受的,這樣的人往往會被視作“六親不認”、“不通情理”而受到他人的鄙夷。

  故而,中國人是一個很重視關係的民族。中國人一方面自己利用各種關係行事,另一方面也能容忍別人利用各種關係行事,只要別人在利用關係時不直接損害自己的利益就行。

  在這種強調“關係至上”的社會中,很多人忙於應付各種關係,建立各種關係,發展各種關係,因而“會拉關係”的人成了有本事的人,出現了“關係學”。在中國,一個不善於處理各種關係的人簡直就無法在社會上站穩腳跟。“關係廣泛”,尤其與政府及其他要害部門“關係廣泛”的人通常能獲得更多的個人利益和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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