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條約對中國的影響

  1840年到1842年的鴉片戰爭結束了,簽訂了南京條約後,在這年的10月8日又談判並簽訂了虎門條約,虎門條約對中國影響巨大。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補充,並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口,準英船赴彼通商。英國人須得在五口的議定界址內,租賃房屋,和租地自己建造房屋來居住。兩方的海關稅收以後如果要改正須由兩國共同協定。英國人觸犯了法律要交由英官收辦,遇有交涉由華、英官員共查。

  中國和英國的虎門條約共有16條,這讓我們中國的主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所以中國喪失了很多重要的權利,虎門條約對中國影響主要體現在:

  1.喪失關稅自主權,英國進口中國的貨物關稅由雙方共同協商,所謂的共同協商也就是英政府說了算,清政府在妥協的情況下是無權做決定的。這讓中國在關稅方面損失巨大,同時大量的貨物進入中國勢必會衝擊本國的經濟。

  2.喪失對英國人的司法審判權,英國人在中國不受中國法律的限制會導致社會動盪,如果不受法律的制約就會在這片土地上肆意妄為,因為他們做什麼中國人都是管不了的。

  3.使中國淪為半殖民地社會,只能乖乖的讓列國宰割,而且是無論哪個國家來到中國都能分到一杯羹。開始了列國踐踏中國的第一步,從這之後中國除了同意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別無他法。

  《虎門條約》的簽訂,中國政府失去了主人翁的權利,使中國的主權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給中國的社會與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使中國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下。

  虎門條約的簽定過程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雙方達成海關稅則,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佈了《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10月8日,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英國駐華全權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兩國政府在廣東虎門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又稱《虎門條約》。先前公佈的《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作為《虎門條約》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虎門條約的簡介

  中英《虎門條約》共16條,另附“小船定例”3條;其附件《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共15款,另將兩國貿易中的26類貨物的關稅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使得中國的主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中國喪失了下列重要權利:

  1.關稅自主權。雙方將海關稅則以兩國協定的方式規定下來,清朝政府也就從此承擔了相應的條約義務,從而在實際上喪失了單獨改變稅率的權力。

  2.對英人的司法審判權。條約規定,遇有交涉詞訟,由英領事與中國官員會同查明其事;其英人如何處置,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領事官照辦。這就將在華英人完全置於中國法律體系之外,置於中國司法審判權之外了。

  3.片面最惠國待遇。條約規定“將來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國,亦應準英人一體均沾,用示平允”,也就是說,英人可以享有今後清朝與其他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的一切權利。

  4.英艦進泊通商口岸。條約規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國官船一隻在彼灣泊,以便將貨船上水手嚴行約束,該管事官***即英國領事***亦即藉以約束英商及屬國商人。”

  由此,在“約束”僑民的幌子下,各通商口岸成為英艦自由往來的碼頭,在此後的中外戰爭中,各通商口岸成為清朝無法設防的城市。此外,條約對中國的引水權、海關驗貨權等多有破壞,而條約中關於英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規定,後又被英方曲解為設定“租界”的法律依據。

  《虎門條約》的簽訂,使中國的主權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進一步損害了中國的權益,給中國的社會與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